近年来,深圳市属国资国企认真落实国企改革系列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以追责促追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刚性约束,保障企业合规经营及高质量发展。
高站位理解认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意义
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在国企改革系列政策文件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明确了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的要求。深圳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督法定职责,着力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更加成熟定性、措施更加精准有力、效能更加系统提升、协同更加贯通联动、队伍更加担当善为,充分发挥以追责促发展的正向作用。
高标准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
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引领示范和推动指导下,深圳以高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国资国企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第一,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组织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科学设立或明确具体部门承担责任追究工作,配齐配强配优追责人才队伍,并向所属企业稳步推进延伸。第二,形成内容协调、流程清晰、配套完备、有效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深圳市国资委专门出台《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工作规程等系列配套制度。市属企业结合企业实际、行业特点等制定专门制度、配套制度,实现责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第三,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报告工作机制及时报告重大资产损失及风险,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巡检、审计等监督的有机贯通,将实践做法固化成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追责综合效能。
高压强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
实践中,深圳市属国资国企注重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在查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上持续保持“强高压”,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近年来,深圳市国资委直接组织和督促指导市属企业核查违规问题线索数量逐年提升,全力挽回资产损失或降低损失风险,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作出责任追究处理。结合典型个案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案促改,堵塞相关制度漏洞,在系统内引起强烈反响,形成“追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充分发挥震慑遏制作用,不断增强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和责任意识,持续夯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主体责任。
高质量做好追责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
组织开展账户资金管理、资源性资产租赁、中介机构选聘等共性问题专项核查,针对市属国企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指导企业排查防范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今年来,市属国企通过发现违规问题倒查制度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企业内部制度,确保经营投资依法依规,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探索建立管理提升建议书、责任约谈等工作机制,发挥责任追究防风险、促发展作用,把追责成果转化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监管效能,做深做细追责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深圳市属国资国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监督效能更高、核查追责更准、协同贯通更顺、制度支撑更牢、队伍建设更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注重发挥责任追究“兜底”作用,让监督“带电”“长牙”,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深圳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