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直管企业领导人员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国资委〔2008〕16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4-10 00:00:00
人工智能朗读:

各直管企业: 

  为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我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制订了《直管企业领导人员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 

直管企业领导人员动态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不断提高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通过动态化管理,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增强履职能力,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一、动态管理的目标 

  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了解和掌握直管企业相关信息,实现动态掌握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警示,对应予调整的班子和人员及时作出决定,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更加系统、全面和准确,达到企业领导人员履职的过程化管理,为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动态管理的对象 

  直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和董事、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经营班子成员。 

  三、动态管理的途径 

  (一)收集企业有关信息资料 

  根据实际情况,向各直管企业收集或由企业直接报送下列资料: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产权代表年度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年度审计报告、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考核结果,以及其他涉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事项。 

  (二)共享其他处室管理信息 

  1、共享办法: 

  每年七月及次年的一月上旬,企业领导人员处与下述各处室通过协调沟通,向各处室了解有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做好综合、分析、评价和建档工作。 

  2、共享内容: 

  办公室:企业处理信访及开展维稳工作方面的情况。 

  党委办公室:年度企业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企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监督稽查处: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年度综合性报告,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和直管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政策法规处:企业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情况、法律纠纷情况。 

  综合规划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标年度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企业承担的市属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企业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决策程序遵守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情况及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情况。 

  资本运作管理处:企业每季度上市、重组及改制退出企业的工作进度及执行情况。 

  产权管理处: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抽查情况报告,年度产权转让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考核分配处:企业年度审计及考核情况,薪酬专项检查情况(个案),三项制度改革年度完成情况(2008、2009年),重大安全生产情况,企业建立长效激励情况。 

  统计预算处:企业年度全面预算方案,上年度全面预算管理测评情况及季度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报告。 

  企业一处:所监管企业阶段性经营状况及重大股东事务的相关情况。 

  企业二处:所监管企业阶段性经营状况及重大股东事务的相关情况。 

  (三)深入企业获得直接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有选择地参加企业有关重要会议,以及深入企业调研和召开座谈会,丰富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履职的信息掌握: 

  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与企业沟通后,有选择地参加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企业重要会议,通过会议了解有关情况。会上,列席会议的人员,只听会、不发言、不表态,客观地记录会议有关情况。 

  专项调研。根据国资委工作的整体要求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对指定企业进行专项调研。调研前,相关人员应提前准备调研提纲,并据此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调研过程中,应认真听取与记录相关情况。 

  召开座谈会。根据国资委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召开领导班子或群众座谈会。会前应将有关讨论议题预先发至企业参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客观地整理座谈材料。 

  (四)随机民意测评 

  根据实际管理需要,不定期组织实施。测评结束后,由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根据统计结果,形成测评报告后向委党委会报告,并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 

  四、动态管理信息的应用 

  (一)将所收集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定期向国资委领导报告; 

  (二)对动态管理中反映出的涉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后及时向委党委汇报,并根据委党委决定,组织或参与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三)作为企业领导人员换届考核的基础,最终建立动态管理反馈机制并形成企业领导人员动态管理信息档案;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