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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办法(试行)》(国信办发〔2019〕6号)要求,对转送、交办、督办事项,经办人全程跟踪、及时督办、一盯到底;坚持易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解决的事项,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对时效性强的事项,即时办结;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实时告知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