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直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奖惩审核
【事项类别】:考核分配
【法律依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8号,2019年修正)、《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办法》(深国资委〔2015〕30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深国资委〔2016〕148号)
【条 件】: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直管企业负责人年度(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
2.年度(任期)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3.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及市国资委派出的财务总监综合报告;
4.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8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楼
【申请受理机构】:市国资委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决定机构】: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0755-83883048
【时 限】:收齐材料15个工作日内办理
【法律效力】:经市国资委核准后方可按程序实施
【事项收费】:不收费
【申请表格】: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事项程序】:
1.企业向市国资委预报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
2.业务处室初步审核;
3.市国资委审核确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市国资委根据“两监”综合报告、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结合企业报送的年度(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进行考核;
5.市国资委根据企业负责人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