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国企轨迹】改革发展添动力 壮乡国企谱新篇
信息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8-12-14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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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们要总结经验、乘势而上,在新起点上推动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高瞻远瞩,为推进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指明了前进方向。40年来,广大中央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征途中披荆斩棘、风雨兼程、一路高歌。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推出“改革开放40年·国企轨迹”系列报道,敬请关注。今日推出第十八篇《改革发展添动力 壮乡国企谱新篇》。

  2004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挂牌成立。14年来,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显著成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有企业总体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

  广西国有企业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营业收入、利润增幅高于全国省级国有企业平均增幅和广西全区GDP增幅,为广西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2017年,广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3,002.72亿元(含金融资产),同比增长13.01%;所有者权益总额10,382.43亿元,同比增长14.00%;利润270.29亿元,同比增长40.21%;已交税费288.34亿元,同比增4.20%。其中,广西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946.35亿元,同比增长9.23%;利润176.83亿元,同比增长80.70%;已交税费184.35亿元,同比增长8.86%。截至2018年10月底,广西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120.5亿元,利润218.6亿元,总量在全国32个省级国有企业中均排在第12位,增幅分别排名第6位和第5位;共有11户企业利润总额超5亿元。广投集团、建工集团、柳钢集团、港务集团、玉柴集团5家企业进入2018中国企业500强,分别排名第128位、第183位、第248位、第337位、第448位,排位呈现上升趋势。今年1-9月广西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为广西全区GDP增长贡献了1.12个百分点,贡献率达16%,国有企业对广西全区GDP的增长拉动明显。

  国有资本投向、布局不断优化

  按照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加强企业国有资本投资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2017年,广西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614项,实际完成投资1114.03亿元,同比增长27.74%,主业投资比重达到96%以上,其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670.17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完成256.17亿元,金融投资完成183.5亿元,其他投资完成4.19亿元。截至2017年,交投集团、北投集团、铁投集团、港务集团、西江集团等企业参与建设高速公路总里程约4497公里、建设铁路里程超过2000公里,其中动车运营里程约1850公里;建成港口码头近100个,沿海港口吞吐能力从千万吨提高到两亿多吨;机场集团实现与东盟10国通航,南宁机场迈入全国千万级旅客吞吐量机场行列,桂林机场成为全国重要的干线机场。围绕突出主业、做强产业,企业战略性重组取得重大进展。2014年至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60余户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为20多户。2018年9月,交投集团和铁投集团、港务集团和西江集团、北投集团和新发展集团实施战略重组,广西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产业链进一步集中。

  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深化

  2014年8月,广西党委、政府出台广西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近几年又相继制定出台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实施公司制改制、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34个改革文件,形成了“1+34”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文件体系,各项改革部署加快落实落地,重点领域改革取得了较好进展。至2017年,广西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省级一般经营性资产、金融资产、文化资产监管全覆盖。政企分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广西国资委监管的一级国有企业集团层面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80%。完善出资人、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公司治理机制,修订企业章程指引,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广西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531户,资产总额4394.77亿元,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资产总额占比分别为30%、34%,引入非公资本约476亿元。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精简广西国资委监管事项31项,将应由一级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和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归位于企业,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国有资本经营责任。出台监管权责清单和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明晰国资委与监管企业的权责边界。出台出资人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暂行办法以及重大事项报告标准,理顺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责任和权利、义务边界。

  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步伐

  大力支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开展“二次创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构筑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广西国资委对监管企业科研经费视同利润考核,重大科技创新给予经营业绩考核加分。柳钢集团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加快沿海产业布局;柳工集团、玉柴集团加速工程机械、机器人、内燃机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汽车集团以智能网联汽车为导向开发新能源汽车;建工集团成为全国装配式建筑第一批示范基地,柳州、贺州装配式建筑产业园总投资近100亿元;广电网络公司实施“智慧广电工程”,构建广电网络服务新体系;广投集团、物资集团、港务集团、宏桂集团、金投集团等企业整合优势资源,在生物医药、现代物流、资产运营、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领域逐步构建板块化、专业化运营模式。部分企业与华为、联想、中国东信等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应用合作,加快业态升级,打造新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2017年,广西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科技研发和工程技术人员分别达到6239人、22201人,拥有研发机构69家、其中国家级研发机构9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博士后工作站5个;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总额21.84亿元,新产品开发项目589项,产品销售收入1577.99亿元,实现新产品产值107亿元。其中柳工股份等6家企业获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荣誉。

  企业开放合作空间更加宽广

  近年来,广西国有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广西面向东盟扩大开放合作的机遇,积极稳妥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至2017年,广西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共有12家开展境外投资和对外合作业务,在18个国家和地区有合作项目,在140多个国家设立经销机构,2017年境外投资总额达20.7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40.43亿元、利润3.08亿元。截至2017年,广西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总亿元。广西国有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主要从事投资、工程机械、建筑安装、进出口贸易等21个行业。企业境外融资渠道不断拓展,与境外金融机构评级、授信、发债融资等方面合作不断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有力推进,港务集团推进马来西亚“马中关丹产业园”建设,已有10个项目与产业园签订投资协议,协议投资额超245亿元。借助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推动川桂国有企业在航空、川桂铁海联运大通道、工程建设、文化旅游、白酒产业、能源与石化产业、信息技术产业、跨区域农产品贸易等方面加强合资合作。

  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积极推进

  2017年,广西6家区直文化企业重组整合为出版传媒集团、文化产业集团、广电网络公司3家企业。近两年,按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广西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引导扶持文化企业增强面向市场发展的能力。2017年,出版传媒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65亿元、利润2.28亿元,营业收入、利润均创历史最好水平;文化产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利润2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4.10%、112.30%;广电网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2亿元、总额1.71亿元。文化企业社会效益显著,积极参与广西文化惠民工程、文艺下乡工程和广电网络扶贫工程;文化、文艺精品创作成果丰硕,出版传媒集团、文化产业集团摘取了多项国际国内大奖;积极面向东盟开展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不断扩大广西文化企业事业影响力。

  担当履行国资国企社会责任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和广西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严肃认真督促企业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存在问题,要求企业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和节能减排要求,带头树立负责任的国有企业形象。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勇挑重担,广西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定点帮扶109个村,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实施重点项目142项,解决人畜饮水困难10692人,帮扶村脱贫3466户,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新增扶贫经济效益700多万元。

  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不断强化

  广西国资国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广西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集团及二级企业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积极探索党委前置研究的具体途径和有效方式,把党委领导融入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将管党治党责任量化为具体指标,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把管党治党责任的“软指标”变为“硬约束”。广泛开展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充分发挥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巡察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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