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麦振新参加罗湖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需调研暨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专题调研活动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3-29 17: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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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罗湖区成功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需调研暨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专题调研活动。罗湖区委书记罗育德,区长刘智勇,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二级巡视员麦振新,及市、区相关部门,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参加活动。

  当天上午,在听取田心股份公司城市更新进展情况汇报、观摩蔡屋围股份公司25年成果后,与会领导参加了区股份合作公司专题座谈会,罗湖区国资局就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与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汇报,部分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交流了心得体会。

  会上,振新副书记称赞“我为群众办实事”调研活动是罗湖区委区政府忠诚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心意相通、荣辱与共的具体体现。同时,振新副书记指出,长期以来,罗湖区紧紧把握集体经济战略发展,特别是在推动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属国企互利共赢方面,做得早、做得准、做得稳、做得好。目前,市国资委正认真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不断完善深圳集体经济立法,科学构建监管体系,规范公司治理,搭建合作平台,力争开创新时期集体经济发展新天地。相信通过凝聚市、区发展合力,集体经济必将成为推动罗湖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重要增长极。同时,振新副书记还希望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能主动参与到全市国企集企合作中来,共同开创深圳集体经济发展新局面。

  最后,育德书记强调,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其中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辖区居民和企业提供更好更贴心服务,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科学治企、规范经营,齐心协力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保驾护航,要坚持对标对表,加强自我提升、自我规范,主动把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融入到全区发展战略中来;要坚持善作善成,在推动贯彻实施“1+6”监管制度上下大功夫,利用好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四个平台”;要坚持实干担当,从政策制度上做好监管和指导,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经营,实现健康发展、多元发展、可持续发展。

  活动期间,与会领导参加了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上线启动,育德书记、智勇区长、振新副书记等领导还共同为罗湖区集体经济发展联合会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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