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廉•书记读”第6篇 八七会议要求从严惩办破坏纪律者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4-02 18: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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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由深圳市纪委监委指导,市国资委党委统筹,市纪委监委派驻七组、市国资委纪委主办,机场集团纪委、深国际纪委协办的“百年百廉·书记读——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史话100篇”于3月29日正式推出。

  栏目每期邀请一位市属国资国企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和大家一起学习党的廉政史话,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在学史明理中养清廉之风,在学史增信中筑清廉防线,在学史崇德中汲清廉力量,在学史力行中做清廉表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本期“百年百廉·书记读”,由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七组副组长(主持工作)姜宁同志,为大家领读第6篇“八七会议要求从严惩办破坏纪律者”。

“百年百廉•书记读”-第6篇

  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后,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为了挽救革命挽救党,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论断,通过了《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

  《议决案》对新形势下的党员作出了严格规定:“党部机关之一切决议及决定、调遣等等,应当绝对的服从,一切党员,不论其地位如何都应如此。凡破坏纪律者,都应从严惩办”。

  八七会议后,湖北、满洲、四川等省相继成立监察委员会,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严格执行党纪,消除叛徒和意志不坚定者,包括给予国民革命军独立第十四师党代表包惠僧留党察看处分,铲除山东区执行委员、大叛徒、大贪腐分子王复元等。

  同时,无数纪检监察工作者前赴后继、勇往直前、英勇牺牲。1927年11月11日深夜,王荷波等共产党人被敌人秘密杀害,年仅45岁。1928年5月1日,被毛泽东同志称为“我党唯一的女创始人”、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向警予被敌人杀害,时年33岁。

位于汉口三教街41号的中共八七会议会址

八七会议(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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