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龚志雄等职务任免的函(深国资委任函〔2019〕21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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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研究决定:

  推荐龚志雄任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推荐饶清和任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建议免去贾涛的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建议免去张殿刚的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保留待遇,到龄办理退休。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深圳市国资委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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