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拟公开采购电子公文交换与应急信息管理系统,欢迎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国资委电子公文交换与应急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内容详见《深圳市国资委电子公文交换与应急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需求》。
三、服务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单位须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
(三)非深圳企业投标,供货商必须在深圳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货商公章)。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合同履行能力且愿意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投资及相关费用。
四、时间进度要求
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安装调试,交付试用。
五、采购安排
(一)资料提交:有意参与的供货商请在2019年9月4日下午2:00—2:30,现场向市国资委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包含项目报价(含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公司简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项目技术方案、售后服务保障等内容。项目报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均要求加盖供货商公章。采购响应文件内容要求简明扼要、一式三份,密封提交,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投资大厦20楼2021室。
(二)资格审查:2019年9月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投资大厦20楼2021室。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货商才能进入评审环节(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深圳市国资委电子公文交换与应急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表》)。
(三)踏勘安排:供货商应自行与市国资委提联系现场踏勘事宜。
(四)服务商确定方式: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服务商不少于3家,市国资委将根据响应情况对各服务商进行评审(具体标准详见《深圳市国资委电子公文交换与应急信息管理系统评审表》)后确定中标服务商。
六、费用预算
本项目费用预算:人民币70万元,含所有税费。超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白先生,电话:83883405
邱先生,电话:83883743
深圳市国资委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