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办事指南
【事项内容】:市国资委、企业按管理权限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等进行细化,明确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等。
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企业发生的重大经营投资损失,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认定损失性质、情形、金额及影响;
2.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认定;
3.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事项类别】: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8号,2019年修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7号)、《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深国资委〔2019〕7号)
【条 件】: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受理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由市国资委、企业按管理权限受理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移交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8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楼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申请受理机构】:市国资委
【决定机构】: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83883588
【时 限】:无
【法律效力】:对检查发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事项收费】:不收费
【申请表格】: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事项程序】:开展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一般应当遵循:1.受理;2.初步核实;3.分类处置;4.核查;5.处理和整改。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