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企业年度预算、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办事指南
【事项内容】:直管企业年度预算、财务决算审核
【事项类别】:财务监管
【法律依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8号,2019年修正)、《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指引》(深国资委〔2012〕87号)
【条 件】: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年度预、决算草案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8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楼
【申请受理机构】:市国资委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决定机构】: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0755-83883895
【时 限】:1.企业预算编报和审核在每年9月—次年3月底前完成;2.企业决算编报和审核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
【法律效力】:经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事项收费】:不收费
【申请表格】: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事项程序】:
1.企业预算编报和审核工作流程
(1)市国资委下发年度预算管理工作通知;
(2)企业在12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预算草案;
(3) 企业在次年3月底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预算草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全资企业报市国资委审批;
(4)上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履行预算决策程序。
2. 企业决算编报和审核工作流程
(1)市国资委下发年度决算编报工作通知;
(2)企业在次年4月中旬,编制完成年度决算草案,报市国资委审核;
(3)企业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决算草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流程图】:
1.企业预算编报和审核
2.企业决算编报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