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企业新设或重组方案的制定或审核工作办事指南
【事项内容】:直管企业新设或重组方案的制定或审核
【事项类别】:战略与投资管理
【法律依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8号,2019年修正)
【条 件】: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整合重组工作方案;
2.有关政府部门批复等必要文件。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
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8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楼
【申请受理机构】:市国资委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决定机构】: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0755-83883748
【时 限】:完成最终决策程序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
【法律效力】:市国资委出具新设直管企业或启动直管企业重组工作的决定后方可生效
【事项收费】:不收费
【申请表格】: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事项程序】:
1.市国资委研究制定直管企业新设或重组工作方案,或直管企业自行制定重组工作方案并报市国资委;
2.市国资委履行决策程序(或报市政府履行决策程序);
3.市国资委出具新设直管企业或启动直管企业重组工作的决定;
4.市国资委指导工作组开展新设企业筹建工作,或指导直管企业开展重组工作。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