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0K317280672/2025-00049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03-05
股东事务和社会责任处(驻深国企合作发展处)
2025-03-05

股东事务和社会责任处(驻深国企合作发展处)

发布日期:2025-03-05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股东事务和社会责任处(驻深国企合作发展处)

职能介绍

承担企业股东事务处理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导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开展管理提升工作。推进企业协同发展、区域协作工作,指导企业对口帮扶、对外援建、乡村振兴和捐赠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生态文明建设、节能改造工作。协调服务中央和外地驻深国有企业,研究驻深国有企业发展态势和产业规划,并提出与之合作的政策建议。推进驻深国有企业和各类领军企业与所监管企业的交流合作。承担驻深国有企业在深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督办重大合作项目。负责所监管企业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和品牌建设。综合协调其他企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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