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审核以下文件:
(一)国有股东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
(二)国有股东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四)划转双方基本情况、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划出方债务处置方案及或有负债的解决方案,及主要债权人对无偿划转的无异议函;
(六)划入方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或未来三年发展规划(适用于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