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集团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11-11 11:19:29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水务集团总经理刘南安参加“民心桥”节目听众问题的落实情况


 



问题一、听众:张先生来电内容:住在龙华新区的城中村,水费7块一立方太贵了,想咨询为什么收这么高?
答复:经与听众张先生联系,对方表示其水费由房东收取,每立方米为7元(含水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收费标准,龙华新区居民用水定额内水费为2.3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90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为0.59元/立方米,三费合计约为3.6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算排污量),即使按居民用水最高阶梯计算,三费之和约为6.18元/立方米,也未达7元/立方米。房东收取的费用高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对此现象,我司只能劝说,无权制止。因政府查处个人违规收费的难度较大,因此建议租户在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水费单价,综合考虑租金及水费成本,避免堕入低租金高水价的陷阱。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张先生,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理解。


 


问题二、听众:王先生来电内容:居民用水指标按户核定不合理,平时用水指标是足够的,但若家里来了老人,用水就会超出指标,希望居民用水指标能够按人核定。
答复:根据《关于调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深发改〔2011〕459号)规定,家庭居民生活用水量以户为单位进行定额管理。由于每户人口流动性较大,尤其是出租屋,如果按居住人口核定居民用水指标,操作难度较大,不仅在初始指标核定方面需耗费大量人力,而且还需要定期复核,否则用水指标将与实际情况产生较大偏差,失去其节约用水的意义。据了解目前水务局正在着手制订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管理办法,将会适当考虑居民用户实际居住人口因素,如有相关规范性文件出台,我司将严格按规定操作。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王先生,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三、听众何先生来电内容:我笋岗有一栋房子,共有租户40户,每个月只给我70立方规定价格的水,超出就按高价算,一栋房子给我2个表。
答复:经与听众何先生联系,得知其用水地址为笋岗村49号,该地址用水指标为88立方米/月(按4户居民家庭核定),已通知何先生,如用水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凭房屋租赁纳税证明到我司各营业厅办理居民用水指标核调手续。何先生对我司的答复表示理解。


 


问题四、听众:吴先生来电内容:想知道上门抄水表的工作程序,如果住户不在家怎么办?我有遇到这种问题,想提点建议。
答复:经与听众刘先生联系,得知其用水由小区物业公司抄表收费,物业公司抄表时如住户不在家,用水量就按0估算,造成次月水费出现超定额的情况。
我司抄读的水表绝大部分为室外表,极少遇到因住户不在家而抄不到表的情况,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抄不到水表行度,一般会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按去年同期、上期或近三期平均用水量估算。由于刘先生的水表由小区物业公司抄读,已建议刘先生与物业公司沟通,参照我司做法,在住户不在家而抄不到水表时,按去年同期、上期或近三期平均用水量估算,避免出现超定额用水的情况。吴先生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五、听众谢先生来电内容:住在莲花二村,自己把水管和水表换了可以吗?
答复:经与听众谢先生联系,得知其私自将DN15口径的水表及表前管道改为DN20口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必须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工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工程”;第七十一条规定“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造成城市供水工程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赔偿供水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由市水务主管部门处以实际损失五倍的罚款”。根据以上规定,我司已将谢先生用水地址的管道及水表恢复原状。谢先生对我司的处理方式表示接受。


 


问题六、听众林先生来电内容:想关心下深圳自来水的水质标准,以深圳目前的水质状况,有没必要安装净水器?
答复: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和我司水质检测部门的监测,我司的出厂水质和管网水质完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全部106项水质标准的要求,其中部分指标还达到或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水质标准。从工作原理来讲,净水器在一定程度上能对自来水起到再次过滤、净化的作用,但如净水器质量不过关或更换滤芯不及时,其本身不仅不能改善水质,反而会对水质造成污染,因此改善水质的关键是更新改造存在问题的供水设施,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而非安装净水器。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林先生,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七、听众黄先生来电内容:我是企业用户,台风把我们的消防水管冲坏了,导致我们的水用了很多,产生了高额的水费,而且要增加四倍罚款,用水超标,太不合理了。
答复:经与听众黄先生联系,得知其公司表后消防水管因被台风损坏,造成漏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非法使用消防用水的,由市水务主管部门责令按其实际的用水性质和用水量补交水费,并处以应交水费三倍的罚款。鉴于用户产生的消防用水量属台风破坏造成,不属于非法使用消防用水,因此我司除要求用户按实际用水量补交水费外,没有要求其缴纳其他费用。但用户不接受该处理办法,认为漏损的水量并非其正常使用,费用不应该由其承担。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户水表之后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其用户负责维修、管理。因此水表之后用户供水管道损坏造成的水量损失应由用户承担。虽然我司工作人员多次与用户及所在地村委就此事进行沟通协商,但用户仍拒绝按实际用水量交纳水费,目前该问题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问题八、听众曹先生来电内容:龙华新区龙悦居是政府的公租房,管理处向每个住户收取水费押金一次性200,想问合理吗?
答复:经查,该费用属管理处收取,非我司收费项目。我司已建议曹先生向管理处了解收费依据。曹先生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短信反映问题(共2条):


问题九、请问深圳市水费标准怎么界定 ? 房东随意收费,你们水务局能管管吗?
答复:经与听众钟先生联系,对方表示其住在布吉石龙坑,水费由房东收取,每立方米5.5元(含水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且每月用水设最低消费2立方米。布吉石龙坑属于布吉供水有限公司(康达尔集团控股)供水范围。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收费标准,布吉片区居民用水定额内水费为2.3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90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为0.59元/立方米,三费合计约为3.6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算排污量),如按居民用水最高阶梯计算,三费之和约为6.18元/立方米。房东收取的费用介于居民阶梯水价之间,建议钟先生致电布吉供水有限公司28740766,进一步了解房东是否存在加价收费的情况。此外,设定每月用水最低消费2立方米无政策依据,建议用户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钟先生,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十、盐田区翠景花园水质差,水杯经常有污垢,如何改善?谢谢!
答复:翠景花园是我司抄表到户的居民住宅区,该小区供水管网建于1997年,用户表后管为镀锌钢管。现场抽取水表前及水表后两处水样检测,表前水样浑浊度0.30NTU,表后浑浊度1.09 NTU。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自来水浑浊度指标限值为1NTU以内。因此用户表后自来水浑浊度存在超标现象,经查,原因为用户表后镀锌钢管使用年限长,内壁锈蚀所致。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户水表之后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其用户负责维修、管理。因此表后管道原因引起的水质问题按规定应由用户负责解决,但考虑盐田区目前正在推行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为配合用户解决上述水质问题,我司已向盐田区环水局推荐,将翠景花园纳入到“盐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二期工程”。据悉,二期工程现已进行到市水务局的技术审查阶段,预计2014年开工。在管网改造前,若发现水质发黄,建议用户可先打开水龙头放一会水,待水质转清后即可正常使用。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林先生,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网络反映问题(共9条):
问题十一、笑傲江湖我住的是农民房房东用的是自己抽的水什么时候用上自来水。


答复:经与听众穆先生联系,得知其用水地址为龙岗区龙园路龙园六巷1栋。经现场勘查,该地址使用的是自来水,未发现使用地下水的情况。该楼共有5层,且设有加压装置及天面水池,经与穆先生沟通,对方表示自己误以为加压泵是抽取地下水的设施,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十二、爆爆 我是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银湖社区田园居小区,建于97年,现在供水管网锈蚀严重,想申请优质供水改造,但是小区物业和业委会找水务集团、区水务局、区基金管理中心都说不是找他们,请问应该找哪个窗口提交哪些材料?
答复:罗湖区田园居是我司抄总表的居民住宅区,对于用户反映区环水局不受理改造申请的问题,经了解,罗湖区政府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尚在研究中,用户咨询的区环水局工作人员可能不是该项工作的具体参与人员,并不了解有关工作情况,造成了用户的误解。关于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申请指引及联系方式,建议用户可登录深圳市优质饮用水网https://www.sz-water.com.cn/#/guide查询。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符先生,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十三、马路天使 我是八卦四路的住户,上次嘉宾坐客说计划3~5年对旧管网改造完,所制定的计划和每户收的费用也比较合理,我们听了很高兴也很支持,终于有希望喝到没有水锈的水了按照嘉宾和主持人说的方法通过物业联系福田区水务局,向他们反映我们小区水锈严重的情况,他们的回复是现在在宝安片区改造,没有安排在福田片区改造,社区工作站也联系过,他们也说没接到通知,不知道改造管网的事!我们已经按照节目嘉宾和主持人在节目里说的程序让住户通过物业先联系本区的水务部门进行备案,为什么区水务部门会回复说没有接到通知呢?更没有人过来检测了!难道水务部门在节目里说的事只是说说而已吗?请嘉宾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时间安排表,不要再让住户通过反锁的程序来解决喝水锈的问题!


答复:关于用户反映福田区环水局不受理改造申请的问题,经了解,福田区政府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尚在研究中,用户咨询的区环水局工作人员可能不是该项工作的具体参与人员,并不了解有关工作情况,造成了用户误解。关于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申请指引及联系方式,建议用户可登录深圳市优质饮用水网https://www.sz-water.com.cn/#/guide查询。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毕女士,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十四、你好!我是罗湖区草埔吓屋村155栋的租客,我想问的是:每个月除了正常的水费之外,还要多收每个月6块钱的补偿费,请问这合理吗?
答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供水企业经营城市供水应按市政府公布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并按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我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以用户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从未收取任何补偿费。房东每个月收取6元补偿费的行为没有依据,属乱收费行为。对此现象,我司只能劝说,无权制止,建议听众黄先生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黄先生,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感谢。


 


问题十五、黄震 石岩园岭社区42栋自来水沉淀很多,而且热天常有味道,估计多是用的地下水,而且水费为8元一个方。
答复:园岭社区42栋是我司抄表到栋用户,经查询,该用户于2013年4月起至今没使用我司自来水。经现场取水样检测,该地址表后一楼用户管网水质浑浊度为0.33NTU,余氯为0,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确认用水户系抽取地下水至天面水池后供整栋楼使用。其内部使用地下水的管道与我司供水管网连通,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用户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工程,不得污染城市供水水质”,据此我司已向业主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将业主私自抽取地下水的情况报石岩水务管理中心,作进一步查处。
关于听众黄震反映水费8元一个方的问题,因业主私自抽取地下水供水,未使用自来水,且其收费标准远高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可确认为业主个人乱收费行为。对此现象,我司只能劝说,无权制止。因政府查处个人违规收费的难度较大,因此建议租户在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水费单价,综合考虑租金及水费成本,避免堕入低租金高水价的陷阱。
因听众黄震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我司无法将上述调查情况电话告之。


 


问题十六、映钗 尊敬的主持人及刘总:水费阶梯收费,能否按家庭人口计算额定收费。五、六口人的家庭用水每个月都须付额定外的高价水费,合理?


答复:经与听众林先生联系得知,其家庭居住人口为5人,因用水经常出现超定额的情况,希望能按人核定居民用水指标。根据《关于调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深发改〔2011〕459号)规定,家庭居民生活用水量以户为单位进行定额管理,每户居民用水指标为22立方米/月,相当于4.4人的用水指标,与林先生家庭居住人数基本相符。居民定额水量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用水需求为原则,目的是鼓励用户节约用水,一般家庭如没有采取节水措施,出现少量的超定额用水属正常现象。
上述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林先生,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满意。


 


问题十七、觀騰 主持人腾,你好!我们是布吉南龙社区水山缘小区,我们小区水闻到一股味道,反映给水务集团,回复说我们小区水不是由水务集团供的,说是南岭村供的,哪南岭村的水由谁供的呢!为什么水务集团不直接供水!我们喝水没保障,请帮忙关注
答复:布吉南龙社区水山缘小区属于布吉供水有限公司(康达尔集团控股)供水范围,已建议听众杜先生拨打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服务电话28740766反映。杜先生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感谢。


 


问题十八、我是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贤合东村的住户,我们小区的自来水质特别差,很黄还有沙粒。5元多一立方,每月自己要去四联村物业管理处交,没有发票,给一张电脑打出来的单据还不盖章。最近四联村物业管理处给住户发了份通知说:让每户出460元换水表和新的水质。请问这是不是市水务集团统一计划安排搞的直饮水呢?若不是请问能不能尽早给我们这遍小区计划安装直饮水可以吗?
答复: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贤合东村是我司抄总表的城中村,总表后供水设施由村委物业管理处负责管理和收费。经了解,“5元多一立方”水费是因村委将管理和漏损费用分摊到住户的水费中。对此现象,我司只能劝说,无权制止,建议用户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由于村内自建的供水管网质量差,导致水质常出现泛黄、沙粒现象。贤合东村未列入龙岗区1:1:1社区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中,为解决内部水质问题,该村委决定自行对内部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并统一与住户分摊费用,因此收取460元费用属村委收费项目。
上述调查情况我司已答复听众李小姐,对方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感谢。


 


问题十九、我想反映泥岗红岭立交桥,从泥岗路往清水河方向需上的那个立交桥,中后段,只要下大雨就会积水,有时还很深,估计有10厘米左右吧,我见有车走才敢跟着走,昨天雨大些,和立交桥衔接的另一个立交桥(靠又下桥往清水河方向那段)也积水很多,我很担心以后雨再大些,会对车有损坏,请节目组帮忙反映,希望能尽快解决。有水利部门的联系我说,不由他们管,应该找路桥公司,后来有罗湖城管打我电话,又说是什么部门,不属他们管,就又没下文了,让我很是费解,不知道到底谁管?请帮忙直接找到可以解决问题的部门,再请该部门回复解决方案,谢谢!
答复:经与听众李小姐联系,对方表示发生积水的地方在泥岗红岭立交桥及宝岗路立交桥上,因桥面上没有排水设施,故不属于我司处理范围。李小姐表示之前已将该情况向交委反映,交委曾派人与其一同到现场查看过情况,并表示将设法解决。李小姐对我司的答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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