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1-29 0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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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有关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国资委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深圳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s://gzw.s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388303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范围动态调整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开实效,持续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及时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深圳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晰公开类别、事项、内容、时限、方式、主体,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划计划、政策法规、资金信息、国资监管、国企要闻等信息。三是统筹办理人大政协提案71件,涉及服务城市建设、国企改革发展等重点领域,完成在线访谈3期、民意征集3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合法、规范。二是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均按时如期规范办理、答复,全年未产生行政复议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时准确转载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开展政务新媒体表述错误信息自查自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灵活运用文字、图解等方式对重点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三是建立信息公开监管、落实制度,健全信息公开范围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确保官方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营。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夯实基础管理。严格落实《深圳市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强化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以内容建设为根本,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实用的服务。二是推动新媒体平台建设。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读特等渠道,推进新媒体矩阵平台同步公开政府信息,“深圳国资”微信公众号、“深圳国资”微博累计发布1365篇宣传报道,推出长图、海报等原创新媒体产品37组。投送稿件先后获中央、省、市级媒体重点报道99篇次,其中被国务院国资委采用27篇次,为公众提供更精准权威的国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6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5

6





21

(七)总计

21

6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细化,三是门户网站栏目需进一步优化。2024年,我委将采取优化措施进一步改进。一是强化培训交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着重提升服务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突出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颗粒度;三是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结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调整工作,提升信息获取准确度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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