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反馈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11-24 14: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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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5日,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共收到公众反馈的相关意见建议3条。现将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

情况说明

1

《办法》中涉及“参股管理”的相关概念表述建议前后统一,确保指向明确。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试行)》对“参股”进行明确定义,概念表述保持前后统一。

2

出台参股管理办法,是不是以后对参股企业都要管理了?

解释说明

制定《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对市属企业参股行为和参股股权进行监管。市属企业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参股企业治理,而不是对参股企业进行管理。

3

深圳的国企与参股企业做生意,需要招投标么?

解释说明

深圳市属企业采购行为按照《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国资委〔2020〕106 号)规定执行,其中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必须履行招标程序。

  深圳市国资委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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