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第二届深圳十佳质量提升国企评选工作的通知》(深国资委〔2019〕12号)规定,现对《第二届深圳十佳质量提升国企及提名国企候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30日。公示期间,市属国资国企系统内任何企业和个人对候选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712室,邮编:518048,联系电话:83883029)。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身份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如候选企业存在影响评选的重大问题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第二届深圳十佳质量提升国企及提名国企候选名单
深圳市国资委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