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专职外部董事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7-02-28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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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更具职业化和专业化的专职外部董事队伍,适应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拟于近期采用猎头寻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市场化管理的专职外部董事,委派或推荐到监管企业任职。现公告如下:

  一、专职外部董事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深圳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决议和规定。

  2.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承担责任。

  4.《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报名条件

  应聘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产权代表意识,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

  3.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防控、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或具有深圳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相关行业经营管理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国资系统内的企业人员,需要现任或曾任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领导人员,或在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担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2年以上;

  (2)深圳国资系统外的企业人员,需要现任或曾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担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5年以上;

  (3)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担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5.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

  6.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8.《公司法》和有关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9.深圳市国资委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市场化管理的专职外部董事。另外,视应聘者情况同步建立10人左右的备选库,根据工作需要择机择优使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17: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快递资料或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hunter@szhr.com;快递资料/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86室 邮编:518023)。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咨询电话:0755-25843932(房先生) 22920122(邬小姐)

  (二)报名资料

  报名应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报名表纸质2份或电子版(下载地址: http://www.szhr.com.cn/)。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提供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的,须提供原件以供查验),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3.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2张或电子版照片。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

  2.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将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若在3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答复,即表示暂时不符合任职要求。

  四、选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选聘程序

  1.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估、体检与考察、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2.人才评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聘用办法

  1.根据人才评估与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2.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

  五、监督工作

  深圳市国资委组成专职外部董事选聘监督工作组,对选聘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监督电话:0755-83883303,8388330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六、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此次公开选聘的专职外部董事由深圳市国资委集中管理,实行统一的工作、考核和薪酬福利制度。

  2.选聘过程中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

  3.此次选聘工作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协助开展。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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