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更具职业化和专业化的专职外部董事队伍,适应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拟于近期采用猎头寻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市场化管理的专职外部董事,委派或推荐到监管企业任职。现公告如下:
一、专职外部董事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深圳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决议和规定。
2.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承担责任。
4.《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报名条件
应聘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产权代表意识,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
3.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防控、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或具有深圳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相关行业经营管理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国资系统内的企业人员,需要现任或曾任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领导人员,或在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担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2年以上;
(2)深圳国资系统外的企业人员,需要现任或曾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担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5年以上;
(3)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担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5.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
6.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8.《公司法》和有关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9.深圳市国资委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市场化管理的专职外部董事。另外,视应聘者情况同步建立10人左右的备选库,根据工作需要择机择优使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17: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快递资料或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hunter@szhr.com;快递资料/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86室 邮编:518023)。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咨询电话:0755-25843932(房先生) 22920122(邬小姐)
(二)报名资料
报名应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报名表纸质2份或电子版(下载地址: http://www.szhr.com.cn/)。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提供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的,须提供原件以供查验),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3.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2张或电子版照片。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
2.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将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若在3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答复,即表示暂时不符合任职要求。
四、选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选聘程序
1.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估、体检与考察、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2.人才评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聘用办法
1.根据人才评估与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2.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
五、监督工作
深圳市国资委组成专职外部董事选聘监督工作组,对选聘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监督电话:0755-83883303,8388330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六、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此次公开选聘的专职外部董事由深圳市国资委集中管理,实行统一的工作、考核和薪酬福利制度。
2.选聘过程中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
3.此次选聘工作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协助开展。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