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问答
问:申报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应当报送什么文件?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申报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或《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二)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房产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及资产重组方案、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其他材料;
(四)审计报告;
(五)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承诺函;
(六)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房产处置批准文件及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收文回执;
(七)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
(八)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资料;
(九)评估报告公示中的书面意见等相关资料;
(十)市国资委派出的财务总监的审核意见;
(十一)市国资委或直接出资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6-04-22
问:市国资委、直接出资企业主要从什么方面对需要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审核?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市国资委、直接出资企业主要从下列方面对需要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审核:
(一)资产评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是否符合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五)委托主体或被评估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六)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七)备案管理单位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6-04-22
问:市国资委主要从什么方面对需要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审核?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市国资委主要从下列方面对需要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审核:
(一)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是否经批准,评估目的是否与批准的经济行为相一致;
(二)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是否符合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三)主要评估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和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是否适当;
(七)委托主体或被评估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八)评估过程、步骤是否符合规定;
(九)参与审核的专家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十)市国资委认为需要核准的其他内容。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6-04-22
问:委托主体应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什么事项进行确认?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委托主体应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下述事项进行确认:
(一)确认评估报告;
(二)确认评估目的和与之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
(三)确认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合理;
(四)确认影响评估资产价值的因素已考虑周全;
(五)确认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适当;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5-12-01
问:在什么情形下,市国资委可以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在一定限期内不得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国资委可以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在一定限期内不得委托该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
(一)违反本规定,在评估操作上存在重大失误,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
(二)经专家评审会审核,发现由于评估机构原因导致评估报告存在重大问题的;
(三)备案和抽查过程中,发现评估报告存在重大问题,经核实属评估机构原因造成的;
(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5-12-01
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有何要求?
答: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业务类别:【财务监管】
答复时间:2015-12-01
问:如何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合作银行的综合评价?
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作银行综合评价体系,每年12月底在对银行账户清理之前,开展对合作银行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银行的融资支持力度、合同执行情况、日常业务跟踪、专业服务保障和破产风险等。企业应将评价结果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并作为账户清理以及与银行合作的重要依据,促进资金向战略合作银行集中,提升账户管理效率和银行服务水平。
业务类别:【监督稽查】
答复时间:2015-12-01
问: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届满叁个月前按规定程序报市国资委或直接出资企业备案;
(二)市国资委或直接出资企业在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5-11-12
问: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答:(一)企业在经济行为获得批准后,将经济行为的实施方案、批准文件、资产评估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报市国资委备案,市国资委在必要时可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
(二)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届满叁个月前,按规定程序将资产评估项目报市国资委核准;
(三)市国资委收到核准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评估项目进行论证,对符合要求的核准项目,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批复;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5-11-12
问:国有控股公司能否要求向市国资委少缴或拒绝上缴利润?
答:不能。国有控股公司应当按市属国有股权比例分红,坚持同股同利。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放弃国有股的收益权。
业务类别:【财务监管】
答复时间:2015-11-12
问: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何时生效?
答:经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业务类别:【财务监管】
答复时间:2015-11-12
问:如何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日常监管?
答:企业应当明确财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银行账户,加强对账户日常监管,严禁设立“小金库”以及出租、出借账户,所有账户应纳入会计核算范围,杜绝资金体外循环。
业务类别:【监督稽查】
答复时间:2015-11-12
问:市属国有企业有无银行账户定期清理机制?
答:有银行账户定期清理机制。企业应当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账户清理工作,规范银行销户程序及备案管理,梳理存量账户及资金分布情况,重点排查和整改账户过多过滥、账户闲置等问题,保持合理的银行账户规模。
业务类别:【监督稽查】
答复时间:2015-11-12
问:企业利润上缴时间要求是什么?
答: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每年应缴利润和国有控股公司市属国有股权每年应分股利、红利必须在次年6月末前缴清。
业务类别:【财务监管】
答复时间:2015-10-16
问:企业利润分配预案时间要求是什么?
答: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上一年度利润分配一般应在每年的4月末前决定。
业务类别:【财务监管】
答复时间:2015-10-16
问:市属国有企业银行开户程序有哪些?
答:企业应当将银行开户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开户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慎研究,履行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会议程序。直管企业应落实外派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联签背书制度。
业务类别:【监督稽查】
答复时间:2015-10-16
问: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监管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一是坚持合规性原则。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制度规范开户决策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坚持安全性原则。企业应当提升集团总部管控能力,完善资金内控机制,防范资金风险。三是坚持效益性原则。企业应当统筹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闲置,提高资金效益。
业务类别:【监督稽查】
答复时间:2015-10-16
问: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报市国资委核准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资产评估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市国资委核准:
(一)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
(二)直接出资企业股权变动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
(三)市国资委认为需要核准的其他重大资产评估项目。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5-10-16
问: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5-10-16
问: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形成后,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主体应当就什么内容进行沟通
答: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形成后,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主体应当就下列内容进行沟通:
(一)委托评估的项目背景、资产状况、评估范围、评估目的等报告内容与委托评估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二)对委托主体在资产评估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重项、漏项等的处理情况;
(三)评估的初步结论;
(四)委托主体应当出具的有关资产权属、划拨、核销及特殊财产处理的批文等证明资料;
(五)评估结果与审计结果的衔接问题。
业务类别:【产权管理】
答复时间:201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