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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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市属国资国企坚持以发展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探索的特区精神,开创了深圳市属国资国企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市属国有经济综合实力与竞争力显著增强。截至2010年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3614亿元,国有净资产1302亿元,分别比2005年底增长了137%和165%,五年来年均增长27%、33%。2010年利润总额182亿元,比2005年增长185%。“十一五”期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上缴税款773亿元和356亿元,比“十五”分别增长167%和100%,年均增长33.4%、20%,超额完成“十一五”各项指标任务。市属国有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质”的提高,国有经济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约占57%,另外房地产行业占14%、金融行业占8%。资产负债率43%。良好的经济布局和资产质量,成为市属国有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结构性支撑。 

  二是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的主业方向更加明晰;通过董事会建设及三项制度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与市场接轨;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风险管理,企业管理更为精细化;通过对标管理和自主创新,一批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列。创新投、农产品和国信证券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深圳机场客货运吞吐量均列全国第4,盐田港集团成为全国首个吞吐量超千万标箱单一港区企业。“十一五”期间,市属国有企业社会融资总额达2400亿元,较“十五”实现翻番,其中上市公司股票融资达78.5亿元。到“十一五”期末,市属国有企业资本证券化率近40%,上市公司总市值770亿元,是国资委成立时的5.5倍。 

  三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的经济增加值虽然只占全市GDP 的4%左右,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水务集团在供水服务领域率先实现特区一体化,承担了全市100%的供水业务,原特区内100%的污水处理业务,燃气集团提供了全市100%的管道气供应,巴士集团、地铁集团等企业承担了全市60%左右的公共交通服务,盐田港、大铲湾等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占全市近50%,深圳国际提供了全市60%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粮食集团承担了全市60%的储备粮任务,农产品为全市及供港蔬菜食品安全供应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属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领域中完善城市功能,在公用事业领域中改善民生,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先导作用,在履行社会责任中树立国企形象,彰显了新时期特有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先导性功能价值。 

  四是具有深圳特色的国资监管体制日趋成熟。在市委市政府的充分授权下,深圳建立了“两层次”的国资监管体制,市国资委在全国率先实现对所出资企业直接持股,真正实现了“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市国资委出台40余项国资监管制度,对市属国有企业章程进行全面梳理,依法合规实现出资人意志的途径更加通畅,国资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有限、有效、有为”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职模式逐步形成。设立投控和远致作为资源整合、产业培育以及资本运作的履职平台,国有资本运营初见成效。 

  五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优势更为突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进一步体现,增强了国资国企2.1万名党员和13万名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地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科学发展新优势。党管干部原则得到有效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和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有机衔接。“四好班子”建设成效显著,打造了一支懂企业、懂监管、懂运营和廉洁从业的干部队伍。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市属国资国企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属国企中真正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还比较少,企业规模整体偏小,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在品牌、管理、创新等方面与国内外标杆企业比较还有较大差距,加快形成具有自身优势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可复制可持续商业模式的任务还很重。二是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经济中部分产业集中度不高,产业发展周期互补性不足,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不够,专业化分工、多元化协作的国资集群优势还不明显,市属国有经济增长的均衡性、稳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引领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市属国资国企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整体资源优势和市场化运营优势,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效应,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快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人才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强化。人才储备还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高素质的企业领军人才、职业化的经理人才、专业化的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五是国资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效监管与激发企业活力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建立更为科学、更有针对性的企业分类监管体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干事创业环境,完善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全国和深圳经济社会的持续平稳发展将为市属国资国企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来看,我国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实现民富国强和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增长。从区域发展来看,深圳正处于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珠三角地区率先发展和深圳经济特区率先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深圳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以改善公共服务为重点,提升社会发展质量;以绿色低碳为导向,提升生态发展质量;以推进特区一体化为突破口,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在创造“深圳质量”的过程中,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区域合作,不断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地位,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这些将为市属国资国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市场空间和强化资本运营等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市属国资国企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一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竞争日益加剧,区域间相互赶超格局正在形成,企业发展面临更为激烈的人才、资源、市场等方面的竞争,创造力成为决定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这对市属国企的管理机制、用人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宏观经济形势与经济政策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资源环境紧约束进一步增强,生产要素成本不断提高,企业发展面对的外部环境非常复杂。三是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对基础性公共性产业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市属国资国企提出了新的使命和要求。面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为复杂的竞争环境,市属国资国企必须正确处理客观评价成绩与理性分析不足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握形势,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思路与原则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深圳“一区四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市属国资国企基础性、公共性和先导性作用,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发挥国资优势,积极参与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合理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资本运作,健全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争当创造“深圳质量”的生力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兼顾的原则 

  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深圳质量”理念,在促进城市功能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推进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更多的支持,做出更大的贡献。 

  2、坚持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相促进的原则 

  正确处理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的关系,以规模化、品牌化经营为基础,加快推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以资本证券化为手段,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加快培育企业上市,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放大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专业发展与协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从战略高度解决好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分工和综合协调的关系,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在突出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和优化产业链条,形成业务间的协同发展。增强综合协调功能,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机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打造专业化分工、多元化协作的国资集群优势。 

  4、坚持国资监管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正确处理外部监管与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经营机制与市场全面接轨,完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国资监管,加快建立起与企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分类监管体系,提高企业发展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三、定位与目标 

  (一)发展定位 

  立足专业化市场化优势,坚持基础性、公共性和先导性功能定位,创新国资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监管模式,做强做优市属国有企业,争当创造“深圳质量”的生力军和全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二)“十二五”改革发展总体目标 

  市属国资国企“十二五”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市属国有经济增长质量和经营效益显著,服务城市发展功能显著,影响力带动力增强,市属国企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增强,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增长质量和经营效益显著。以创造“深圳质量”为导向,加强自主创新、协同发展和价值创造,提升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到规划期末,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达到7000亿元,净资产达到4000亿元,国有净资产达到2500亿元,与“十一五”相比,在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推动增长质量明显提升。 

  ——服务城市发展功能显著。当好实施城市重大发展战略的助手,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建成一批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促进特区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珠三角区域一体化,为市民提供全国一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促进特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好政府市场化调控经济的抓手,加强粮食、农产品等战略性物资的储备流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提高民生福利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推手,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投资,拓展高端化产业链条,促进深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坚持低碳发展理念,大力实施节能减排,促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 

  ——影响力带动力增强。积极参与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利用政府准公共性资源,发挥市属国资国企市场化运营优势,创新投融资模式,实现多渠道融资,有效提高市属国有资本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深圳经济社会建设。争取推进更多的直管企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整体上市或者核心业务上市,以较少的国有资本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一步增强市属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带动力,实现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共生发展的良好局面。 

  ——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增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领导人市场化用人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优化监管环境,促进企业经营机制与市场全面接轨,提升管理水平,集聚精英人才,创新商业模式,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知名企业。到规划期末,争取有3家企业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在创投、证券、担保、地铁、公交、机场、农产品、水务、港口、燃气和免税商品、粮食流通、光纤光缆、包装新材料、节能半导体等领域的市属国有企业综合排名达到全国前列,企业利润增长率、劳动生产率、风险控制水平等主要竞争力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 

  (三)“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市属国资国企重点产业发展目标是: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大资源整合重组力度,突出主业发展,完善现代交通产业体系,促进基础能源资源产业清洁低碳化发展,推进传统商贸物流业转型升级,合理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培育盈利新增长点,形成符合城市发展要求和国资运营特征的现代产业布局。 

  ——完善现代交通产业体系。加强立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促进深圳特区一体化、深莞惠一体化和珠三角一体化进程。在规划期内,完成机场二跑道、T3航站楼建设,有效推进全市国有海运港口资源整合以及外环高速、广河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促进基础能源资源产业清洁低碳化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电力方面,加快向低碳电力供应商转型,优化电源结构,将能源集团打造成为电力行业的先行者和创新者。在燃气方面,确保安全高效供气,拓展天然气应用范围,将燃气集团打造成为技术领先的全国性清洁能源运营企业。在水务方面,优化深圳本地水务业务,稳健拓展业务范围,将水务集团打造成为位居世界前列的水资源运营企业。 

  ——推进传统商贸物流业转型升级。加强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技术的开发应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领产业向高端化发展。推进农产品实体交易与电子交易相结合,构建全国性战略网络体系,把农产品股份打造成为中国农产品流通领域标杆企业。完善城市粮食战略储备功能,加快粮食物流节点建设,争取把粮食集团打造成为华南地区最具竞争实力的大型粮油流通服务企业。积极拓展免税商品经营场地,适时调整商品结构,确保免税集团全国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在物流产业价值链中的价值创造能力,有效整合物流供应链,打造国内领先的专业化网络化物流企业。 

  ——合理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扶持现有优势企业,利用现有技术、产业和市场基础,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和资本运营力度,在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发起设立专项产业基金,提高国信证券、创新投、高新投等机构的金融服务力度,带动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壮大证券、创投和担保等传统优势企业实力,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实现由优秀向卓越的跨越,把国信证券打造成为业内一流证券公司,把创新投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投资机构,把高新投和担保中心打造成为我国担保行业的一流品牌企业。加强金融机构创新,加快准金融业发展,探索设立、收购期货公司、券商直投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大宗商品交易所、全国性农产品交易所等机构,将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产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 

  ——加大产业整合力度。推进同业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强化房地产企业与市属国资其他产业的协同效应,创新商业模式,加强低碳技术开发应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房地产企业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四、途径与措施 

  (一)目标实现途径 

  明确市属国资国企发展的战略定位,把握我国城市化、区域一体化和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重大市场机遇,坚持专业化发展路径,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成果共享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十大战略举措,功能提升、产业升级、创新驱动、价值创造、协同发展、人才强企、管理提效、责任引领、监管优化、党建强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二)改革发展措施 

  1、功能提升 

  强化市属国资国企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促进深圳特区一体化和国际化城市建设。 

  一是着力创新投融资模式。以深圳市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属国资国企市场化运营优势,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新功能区开发,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方式,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深圳经济社会建设,实现滚动融资、投资和偿债的投融资良性循环,更好地发挥市属国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基础性骨干作用。推动地铁集团积极开展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和上盖物业开发,建立健全低成本和风险可控的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实现轨道交通的融资、建设、运营以及物业开发的统筹运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动“公交都市”的实现。强化市投控公司投融资功能,通过对重大项目融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提升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集中市属国资部分优势企业股权,新组建深圳特区建设发展集团公司,承担政府重大战略性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任务,开辟城市未来发展空间。 

  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深圳市域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的覆盖水平,促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完成深圳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建设,加快轨道交通三期工程的规划建设,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辆投放力度,完善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保障能力。加快深圳机场二跑道、T3航站楼、盐田西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大铲湾港区二期集装箱码头工程、盐田东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空港、海港运营保障能力。加快深圳滨海电厂、深圳光明燃机电厂、天然气管网及储备设施、供排水管道网络等项目建设,提升电力、燃气和水的供给保障能力。推进临港粮农物流节点建设,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网络布点,提升粮油、农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 

  三是不断提升运营保障水平。对标国际先进城市,不断完善公共产品和服务标准,促进企业管理和运营水平与国际水准相接轨,为深圳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地铁运营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提升地铁运营服务质量。加强顾客关系管理,完善服务流程,大力发展支线和快线公交,提供安全、便捷、环保、舒适的公共汽车运输服务。完善地面交通连接体系,拓展可使用空域,有效提升深圳机场区域辐射能力和航空服务准点率。加快港口现代化建设,积极拓展国际班轮航线,形成覆盖世界主要航区的全球性航运网络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天然气供气标准,形成“多气源、一张网、互联互通、功能互补”的格局,保障用气及其安全。加快推进优质饮用水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水质。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粮油、农产品、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储备功能,优化交易机制,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价格,提升民生幸福水平,推进深圳民生幸福城市建设。 

  四是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推进深港机场轨道交通建设,加强深港机场、港口合作,积极参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和河套地区开发建设,深化深港合作。推进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积极参与广深港客运专线和厦深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在区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推动深莞惠一体化和珠三角一体化。积极参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促进城市产业升级。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加快在全国布局发展,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和拓展市场,为深圳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做出积极贡献。 

  2、产业升级 

  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产业升级,大力拓展高端产业链条,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机制,扩大金融产业规模,促进房地产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大力拓展高端产业链条。延伸市属国有企业产业链条,形成高端产品、高端服务的新优势,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地铁商业资源开发利用,拓展深圳通功能,网聚客流资源,打造地铁生活圈。推进现代化航空城建设,大力发展临空经济。拓展港口物流供应链,打造港口电子商务平台。加快燃油电厂实施“油改气”工程,推进环保型煤电发展,积极参与风电、核电、太阳能和水电能源开发,提升电力燃料供应一体化管理能力。积极探索天然气新市场和新用途,大力推进再生水厂建设以及中水回收和海水淡化工程。依托农产品市场和电子配套市场经营的良好基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创新交易制度,建设网上交易市场。开发建设粮食现代信息物流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与实体粮食流通、配送、交易的有机结合。促进规划设计咨询、会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推进酒店管理、教育培训与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向高端化发展,通过整合重组与管理提升,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化企业。 

  二是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机制。深入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规律,合理控制投资和经营风险,以市属国有企业现有产业为基础,利用市属国资收益,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大在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加大技术开发和兼并收购力度。加快吸收专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大型国企等特定投资者的资金,发起设立专项产业基金,利用创新投、高新投以及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已有成熟的项目发现机制,筛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大力进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积极参与促进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土地+金融”的投融资模式,综合开展土地整备、基础开发、投融资等业务,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基础支撑。 

  三是扩大金融产业规模。支持国信证券、创新投、高新投、中小担等优势金融机构上市融资,扩大经营规模。加强机构创新、市场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积极收购、参股、发起成立新的金融机构。积极扶持创新投、高新投、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联合产权交易所等机构做大做强,探索建立全国性农产品交易所,实现联合产权交易所与新三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对接,形成区域性资本市场。探索设立产业基金,支持深圳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把股权投资产业打造成为市属国有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四是促进房地产业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以优势地产企业为依托,推进行业整合,通过合并、置换、转型、退出等途径,提升行业地位和品牌知名度,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经营效率。积极参与城市功能区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集中市属国有企业控股的商业地产资源,探索发起成立房地产信托基金,创新商业地产发展路径。 

  3、创新驱动 

  以创新发展为根本途径,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强化商业模式创新,建立完善自主创奖励扶持体系,不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自主创新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意识,积极培育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价值观,形成提倡创新、鼓励创新的氛围,营造和谐宽松的创新环境。将自主创新纳入企业战略规划,强化自主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关键引领作用。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考核,不断完善薪酬考核制度,鼓励企业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倾斜,提高科技人员和创新关键岗位人员的薪酬水平。探索建立针对企业创新人才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员工的创新积极性。 

  二是推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自建或与其他企业、科研单位共建等方式建立研发机构,形成专业研发队伍,构建开放式的技术创新体系,有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特别是对关键技术与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加快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升级改造。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的标准制定,参与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以及科技产业化项目,依靠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和新产品开发,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先机。 

  三是强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积极研究和总结商业模式创新经验,提升企业对商业模式创新的认识,树立客户价值优先理念,努力贴近市场,不断探索具有稳健收益的优势项目以及特色经营,以实现客户价值来推动公司价值的实现。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企业要不断优化建设与运营模式,拓展产业链条,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提升公共性产业经营的经济效益。竞争性领域企业要不断强化核心竞争能力,加快形成稳定、可复制的比较优势,有效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和行业地位,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是建立完善自主创新奖励扶持体系。完善自主创新奖励扶持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利用国有资产收益,发挥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大对自主创新优秀项目、优秀人才的奖励,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集中。积极引导自主创新服务机构为创新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引导创投企业、科技服务园区等创新服务机构参与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项目开发,从资金等方面扶持创新企业发展。 

  4、价值创造 

  以创造价值为基本经营目的,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加大资产重组力度,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加强市值管理,不断提升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效率,进一步提高市属国有资本的杠杆放大效应,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深圳经济社会建设。 

  一是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强化国有资产出资人资源获取和资源运营的意识,提升出资人对市属国有资产及资源的统筹配置能力,利用深圳市属国资的整体品牌优势,多渠道汇集各类资源,优化资本运作平台公司职能,集中资源推进全局性、整体性资本运作,提高市属国资整体运营效率,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是加大资产重组力度。加强资源统筹配置,盘活低效资产,集中资源投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公司,充分挖掘行业整合重组机遇,加大同业兼并收购力度,扩大企业规模和核心竞争力优势,形成与深圳经济地位相一致的市属优势国有企业。 

  三是提高资产证券化率。继续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加强与中央企业和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培育上市公司。全力推动各类具备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实现整体上市和优势业务分拆上市。加强市值管理,促进国有资本有效增值。 

  5、协同发展 

  建立国资系统的协同发展机制与流程,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之间协同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间的交易机制,不断优化资产配置,促进不同产业间、不同企业间的协同发展,提升市属国资国企整体发展能力。 

  一是完善国有企业间的交易机制。提高企业专业化分工、协同化发展的意识,以促进市属国资整体经营效益提升为核心,完善市属国有企业间合作的契约关系,增强出资人综合协调职能,促进市属国有企业之间加强战略合作,避免市属国资系统内同业无效的竞争。 

  二是优化资产配置。在做优做强公共性产业的基础上,利用其资产规模大、公益性强、现金流稳定的优势,在风险可控制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金融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盈利、高风险产业的资产配置比重,在保持市属国资稳健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市属国资的整体盈利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建立金融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提升市属国资系统内产融结合能力,优化市属国有企业的投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加强流动性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增值效率。探索建立公共性产业与地产业的协同发展机制,通过收购兼并、合作经营、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地铁物业、航空地产和港口地产等专业地产业务,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公共性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机制。探索建立物流产业与公共性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大型基础设施的地面交通体系,共同提升产业经营效率。 

  四是建立健全企业协同发展机制。利用市属国资中农产品、地产、电子市场和部分公共性产业的重点企业已经在全国形成布点网络的优势条件,促进形成不同市属国有企业在一个城市协同发展、相互支持的局面,共享人力资源和公共关系资源。在公共性产业领域市属国有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注重对其他发展资源的获取,带动地产企业获取土地资源,以及金融企业获取金融机构股权。通过其他稀缺资源的获取和市属国有企业间的内部交易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性产业领域市属国有企业走向全国的竞争能力。 

  6、人才强企 

  以优秀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大力培育优秀企业家群体,深化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培育机制,集聚各类人才共谋发展。 

  一是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企业家成长的环境。强化企业家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形成尊重、理解和支持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荐企业家参与人大代表选举,或提名推荐担任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提升其政治地位。加大对企业家的宣传力度,提升其社会尊重和社会认同程度。以追求企业总体效益和长远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容错”机制,鼓励企业家大胆进行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和核心竞争能力。 

  二是深化企业领导人员选人用人机制的改革。不断优化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来源,把市属国有企业系统内以及市场上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中来,加快培养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高素质职业经理人队伍。继续深化改革,广泛引进竞争机制,健全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优胜劣汰机制。 

  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以推动企业未来发展为考核关键导向,健全业绩考核压力传导机制,优化业绩考核综合性、科学性指标,完善出资人、董事会、经营层三层次考核体系,强化对标管理,完善分类考核,探索EVA考核机制,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重视企业长远发展和市属国资整体发展能力。针对不同企业的业务特征,建立健全任期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特殊贡献奖励办法,创新企业管理层激励模式,探索EVA奖励、分红权激励、虚拟股份等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完善收入分配监管体制,调控收入分配格局,关注基层员工收入增长,完善员工福利制度。强化董事会在企业薪酬分配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员工薪酬增长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与市场薪酬水平逐步接轨,构建公平合理的内部收入分配格局。 

  四是优化人才培育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全面开展不同专业、不同技能、不同层次的素质培训,为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提供终身化和个性化培训计划,为市属国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建立标准化、透明化的人才晋升体系,优化以内部人才为主、外部人才为辅的市场化岗位竞聘机制,为市属国有企业的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晋升通道。加强对国资委机构人员的培训,完善与市属国有企业的人才交流机制,促进国资监管水平的有效提升。 

  7、管理提效 

  以国内外优秀企业为标杆,继续深入开展对标管理,完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断促进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精细化,优化集团管控模式,加强品牌管理,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对标管理。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行业内领先的企业作为标杆,培育“对标、赶标、超标”的文化氛围,真正做到全面规划、全程控制、全方位对标、全员参与。对照标杆企业和行业领先指标,广泛开展经济技术指标、业务流程、产品服务质量、企业管理效率等方面的对标工作,从中挖掘自身优势,找出差距和不足,提出追赶的目标和改善的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是完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企业经营的风险意识,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全覆盖”,把全面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融入到企业流程当中,建立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制度,有效提高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推进企业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是不断促进企业管理精细化。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化管理水平。优化全面预算管理机制,提高企业预算的独立性、前瞻性和客观性,增强全面预算的硬性约束。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建立科学有效、规范完整的投资后评价工作体系,完善企业投资管理链条。 

  四是优化集团管控。优化产业集团的总部职能,防止集团总部空壳化,提升总部的价值创造能力。完善集团管控模式,提升对下属企业的战略管控能力,优化业务结构和区域布局,有效控制产权链条,增强集团下属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 

  五是加强品牌管理。强化品牌经营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品牌建设的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品牌定位,完善品牌策划,创新品牌的推广渠道和方式,大力提升市属国有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8、责任引领 

  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核心,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健全社会效益评价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责任成为引领企业的核心动力,不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责任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增强国有企业服务经济社会的使命,带头落实国家宏观政策,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受社会尊重的企业,努力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完善公共服务白皮书制度,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属国企要全力提升公共服务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深圳幸福城市建设。推进企业制定社会责任工作规划,形成有效的组织、制度和流程保障,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日常运营。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效益评价机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推进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资产整体经营,以及公共性领域国有企业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进行社会效益评价,评估市属国资国企对城市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和其他经济产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明晰提高履行社会责任能力和提升社会效益的途径和措施。 

  三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兼顾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积极纳税, 促进就业,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为企业员工创造积极向上、和谐互爱的工作环境,构建员工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不断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为深圳市民提供更普遍优良和价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良好的商业机会。尊重自然,关爱自然,开发和提供与自然相和谐的产品和服务。加强技术创新,大幅降低传统产业单位产值能源消耗,大力推进低碳发展战略,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率,成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低碳城市建设的表率。大力发展公益性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各种捐助活动,支持各类慈善事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扶贫济困和化解矛盾长效机制,共建和谐社会。 

  9、监管优化 

  把握好出资人职责定位,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优化分类监管模式,促进监管方式转变,提升服务效能,为市属国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一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结合市属国资监管环境、监管模式和市属国企发展实际等情况,对市属国资监管制度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制度修订常态机制,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正不适应国企发展的制度内容。适时修订完善企业章程,合理界定出资人与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起国资监管制度、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之间有机衔接的制度体系。 

  二是优化分类监管模式。以监管到位、激发活力为目标,提高出资人履职能力,加强对企业和行业的研究,准确把握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和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不同特征,在选人用人、业绩考核、重大决策、利润分配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更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形成与企业特征相适应的科学化、规范化、差异化的监管模式。 

  三是促进监管方式转变。进一步厘清出资人与企业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职能和监事会监督职能,强化经理层执行职能,加强对企业投资和重要岗位用人等重大决策的后评价,逐步推动由管资产向管股权转变,由管企业领导人员向管董监事转变,进一步实现有效监管。 

  四是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监管服务流程,提高监管和服务效率。完善市属国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统计评价的分析统筹能力。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引导市属国有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认真做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健全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交流沟通机制,加强引导和宣传,为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10、党建强基 

  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要求,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为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是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委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大力提升企业党委准确把握发展趋势、科学谋划发展蓝图和统筹协调发展规划的能力,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机制,按照“党管干部”与《公司法》相衔接的原则完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强化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国资监管与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机关及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精品意识,激励党员干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三是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在企业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广党内“公推直选”选举工作,落实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分类指导,进一步规范选举流程,完善公推直选的配套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从业教育活动,加强风险提醒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在惩防体系建设与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的结合方面取得成效。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突出查办典型案件,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大力推进廉洁城市建设。 

  五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重视和强化企业文化的核心作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有效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以优秀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为标杆,不断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水平,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反映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完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打造时代特色的新型企业文化。 

  五、保障与支持 

  (一)内部保障机制 

  本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总纲领,国资委和各市属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规划为指引,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积极落实规划的各项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1、组织机制 

  成立战略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确保对规划实施的有效领导。战略管理领导小组是规划实施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规划编制、实施、评价、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审定。战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管理事务。国资委各处室负责人和各市属国有企业的领导作为规划实施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把规划目标落实到本部门的工作目标或本企业的经营目标之中,并将规划实施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到规划实施管理部门。 

  2、分解机制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将规划目标分解落实到国资委的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企业的战略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中,确保规划在国资监管与国企经营工作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通过规划目标的分解,把本规划的实施与国资委及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市属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相融合,保障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3、考核机制 

  市国资委结合企业领导人任期考核对企业规划责任人进行规划实施效果考核,找出规划实施结果与规划目标之间的差距,分析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按照考核办法严格执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通过严格考核和奖惩,切实提高规划的实施力度,有效保障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 

  4、调整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定期检查,听取规划实施的反馈意见,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当时环境,对后期的规划目标和发展策略做出适当的调整。及时了解市属国有企业规划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提出调整建议。 

  (二)外部政策支持 

  1、建立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关系到深圳“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影响深远,市属投融资公司的组建与运营涉及面广,环境复杂,需要市发改、财政、规土委等有关部门统一认识,配合协调,建议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机制。 

  2、完善公共性产业规制政策 

  为了有效实现本规划所制定的目标,推进深圳特区一体化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提升市属国资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先导性作用,参考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完善公共性产业的规制政策,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完善清洁能源利用促进政策 

  为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深圳发展低碳经济和建设低碳城市中的先导性作用,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清洁能源利用促进政策,为企业扩大使用清洁能源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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