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1-29 1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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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有关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国资委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深圳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s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388303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本单位主要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及数据等情况,扎实做好国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按照有关规定、市国资委“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其他工作职责,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0余条,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信息,动态发布规划、财务、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以及重要会议、活动情况。统筹办理2021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24件,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提案15件,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公用事业民生保障以及加强国企监管等重点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8件,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进行规范办理和答复,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四部分。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17件,占94.4%;信函申请1件,占5.6%;无当面申请。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资金政策、建设项目、产权管理、干部人员任免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设立资金信息、重大信息公开专栏且进行科学分类,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并对意见及时反馈,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丰富多样。对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综合运用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并由主要负责人实施解读。三是国资国企信息公开科学有序。每年按时在门户网站国有企业信息专栏公开市属直管企业年度年报;按月在门户网站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信息;及时对市属国企资本运作、产权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设置专栏定期更新重组与资本运营等重要事项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配合推动信息公开有关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公开方式,保障公开效果。一是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成门户网站改版,优化丰富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开设“规划计划”“数据快递”“重大信息公开”等信息平台入口。二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拓宽发布渠道,“深圳国资”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专栏和门户网站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国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知、网上办、网上管。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互动、响应迅速等特点,累计发布信息714篇。三是严格政务微信、政务微博、读特等平台发布机制,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安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3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0

2

12

(七)总计

15

3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效果有待提升,人员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平台用户体验有待进一步优化。2022年,我委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一是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更新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事项谋划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传递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声音,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支持和理解。二是全面加强培训学习,强化与全市先进单位的经验交流,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深化认识、熟悉业务,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研究建立信息发布格式标准,力求做到展示内容规范明晰、清爽大气,方便广大群众查阅获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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