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涵义不同。计划经济时期,全民所有制企业统称为国有企业。《公司法》出台后,国家单独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其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统称为国有独资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情形下,有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等。国家现行的有关企业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等。企业的国有性质应当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具体的股权结构、股东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