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有确定原则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4-29 17: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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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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