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属企业通用月度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指标表说明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1-12-12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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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填报范围

  本报表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深圳市属国有企业。

  二、企业月度主要指标快报表填报说明

  本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指标、所有者权益变动指标、利润表指标、税收指标、进出口指标、企业基本情况和其他指标等七部分构成。

  1、资产负债表指标

  该类指标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相应科目填列。其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净值填列。

  2、所有者权益变动指标

  该类指标根据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相应科目填列。

  (1)实收资本(股本):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其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收资本净额”按“实收资本”扣除“已归还投资”后的金额填列。

  (2)国有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3)国有法人资本: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4)集体资本: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以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集体企业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资本金。

  (5)民营资本:指除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外商资本以外的其他资本。

  (6)个人资本: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7)外商资本:指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

  (8)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反映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对资本公积科目影响。

  3、利润表指标

  该类指标根据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相应科目填列。其中: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反映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实际实现的销售收入。

  4、现金流量表指标

  该类指标反映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情况。按现金流量表的相应科目填列。

  5、税收指标

  (1)应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当年按照税法等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①应交增值税: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②应交消费税:反映企业应交的消费税,企业应交的消费税等于企业应税收入与消费税税率的乘积。

  ③应交营业税:反映企业应交的营业税,企业应交营业税等于企业应税收入与营业税税率的乘积。

  ④应交企业所得税:反映企业应交的所得税,应交企业所得税等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所得税税率的乘积。

  (2)已交税费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税金的总和。

  ①已交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增值税。

  ②已交消费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③已交营业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营业税。

  ④已交企业所得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代交个人所得税:反应企业本年累积代企业职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6、企业基本情况指标

  (1)并表企业户数(户):反映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户数。

  (2)所属企业并表户数(户):所属各级法人并表企业户数。

  (3)人工成本支出(薪酬总额):指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内容填列。本项目不包括与法人单位签订劳务外包合同人员的薪酬。

  ①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按“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工资”明细填列。按本年应发数填列。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发放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等。按照应发数填列。

  ②社会保险费用: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其他保险等保险费用,不包括商业保险。按照实际发生数填列。

  ③职工福利: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提供给员工的各种福利待遇。本项目按“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的 “职工福利”明细项填列。按照实际发生数填列。

  ④其他人工成本支出:是指不包括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中的其他人工成本。本项目按“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的“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明细项填列。按照应发数填列。

  (4)从业人员人数:是指在企业实际领取货币性薪酬并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关系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等。

  ①在岗职工人数:是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即全部职工人数中扣除下岗职工人数的部分。

  ②不在岗职工人数:反映档案关系在本企业或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关系尚未到期的人员实际不在岗人数。

  7、其他指标

  (1)企业研发科技支出:反映企业本年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等具有创新性质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①资本性支出:反映企业为研究开发活动而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技性支出。

  ②费用性支出:反映企业内部研发费用支出(包括科技人员人工、直接研发投入、折旧及长期摊销、设计费和装备调试费等),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3)企业投资总额:主要是指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设立公司、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股权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基本维修、维护项目除外),证券投资、期货投资等金融投资。该数据与年度预算数据口径保持一致,主要用于分析投资预算完成情况。

  (4)固定资产投资额:反映企业本月或本年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基本建设投资额,不包括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本项目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5)增加值: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各部分与会计指标的基本对应关系如下: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本期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按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各种税费主要有:本期应交的增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税费等。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指企业本期的营业利润加补贴,主要包括:企业营业利润、补贴收入等。

  本项目应按上报统计局同口径数据填列,如不上报统计局可按下列参考公式计算填列:

  增加值=本期应发工资总额+劳动保险费和待业保险费+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本期应交税金总额-(出口退税额+应补储备粮油差价款+应补预算弥补亏损及补贴)

  (6)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此指标按照现行价格计算。仅由工业企业填报。

  (7)工业销售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的价值,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此指标按照现行价格计算,仅由工业企业填报。

  (8)出口总额(千美元):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9)进口总额(千美元):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10)新产品产值:是指新投产产品总价值量。

  (11)计提折旧额:是指本月或本年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12)当年资本化利息费用,是指当年利息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8、其他问题

  (1)并表范围和填列口径须与市属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一致,故有关项目应在抵销重复计算数的基础上填列。若当月准确的抵销数确认有困难,可参考上月或上季正式报表中的抵销数。

  (2)上年同期累计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计数,必须用正式会计报表数,不用快报数。

  (3)均不保留小数。

  (4)本报表应及时、准确填报,不得虚报、瞒报和擅自更改财务数据。

  (5)报表中所填数据勾稽关系应正确,审核公式已在软件参数中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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