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刘征宇任职的函(深国资委任函〔2017〕3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00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研究决定:

  推荐刘征宇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深圳市国资委

  2017年1月9日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