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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务集团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9-10-10 16:46:13
人工智能朗读:

  问题1、罗先生反映:龙岗平湖街道污水管道去年就已经铺好了,为什么现在还不能使用?


  回复:据龙岗区环水局反馈:发现该厂有污水散排,且该厂区污水管不在区工务署的原设计范围内,本着消除黑臭的原则,先采取临时截排的措施,待区工务署污水主管CCTV检测通过,由区水务局安排施工单位在五天内将散排污水接入污水管,及时发挥污水管的效益。龙岗区水务局水政监察科与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已将上述情况向用户进行解释,用户表示满意。


  问题2、周先生反映:福田百花公寓饮用水到户施工时间太长,施工过程中损害了我楼顶的天花板,也没有处理。


  回复:福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由我司负责代建。经现场勘察,听众周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司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将百花公寓楼道天花板恢复原状,尽可能购置原状款式更换,对楼道洞孔及墙面重新粉刷。


  问题3、郑先生反映:龙岗吉华街道大靓村自来水已经改造过,但是效果不好,水压不够。


  回复:据布吉供水公司反馈:布吉大靓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属于《龙岗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片区》项目其中之一,施工图纸是由龙岗区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确定的设计中标单位“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经深圳市水务局组织区环水局、水务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专家评审通过,并经“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且合格,利用村原来的消防管道作为自来水管道亦符合设计规范,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的,原消防管是街道办建设的,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消防压力要求。本次管网改造施工范围是到每栋楼的栋表处,每栋楼房的加压和楼顶的水箱不在改造范围内。大靓村地处标高约45m,目前的市政供水压力约≥0.36Mpa,即绝对水压为≧81m,符合《城市供水服务水压技术规范》(SZDB/Z64-2012)中4.2服务水压标准“龙岗区布吉街道,地面高程>51m,绝对水压需要≥79m”的要求。


  问题4、雷先生建议:在居民楼下安装物联网监测设备装置。


  回复:1、对于雷先生“在居民楼下安装相关的装置”的建议,我司已经向其解释,考虑到科学性和经济性原则,无法覆盖到每个居民楼下,但目前深圳市在线监测设备的密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也符合样本抽检数量要求。2、我司技术人员已与雷先生对接,进一步了解其公司产品技术方案及应用场景,探讨合作的可能性。


  问题5、施先生反映:龙岗吉华青青家园,一直用不上市政水,用的都是村里的水。


  回复:据布吉供水公司反馈:1.青青家园小区共约1355户,多层建筑共25栋(最高楼层为9层),高层建筑共3栋(最高楼层15层)。由于该小区内供水没有二次加压设施,现由石龙坑村转供水并抄收小区总表(小区多层建筑通过石龙坑村高位水池直供,高层建筑9层以上通过小区内一个约12立方的地下水池二次加压供水)。目前石龙坑村为我司供水,该小区现使用的为市政水。


  2.有关该小区的用水问题,市区两级水务局、布吉街道办及我司多次调研协调解决。因该小区为非正规设计的小区,没有完善的二次供水系统,部分楼层已超过我司服务水压,小区必须请专业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完善其供水系统,包括二次供水设施,方可不通过石龙坑高位水池转供水。而该小区一直未完善其供水系统,致相关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3.目前该小区已列入优质饮用水2019年项目,预计2020年开工。下一步将根据《深圳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开展该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作。


  问题6、魏先生反映:盐田海桐社区中海半山溪谷小区经常爆水管。


  回复:中海半山溪谷是我司抄总表的小区,小区内部供水设施由小区管理处负责维护。经查,小区内部经常爆管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建设时使用的PE管存在质量问题。为解决该小区频繁爆管问题,我司曾多次与盐田区水务局、小区管理处协调将小区纳入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改造范围。盐田区政府也非常重视,定于下周召开常务会审议半山溪谷纳入优饮四期改造计划。过会后,将由区水务局实施改造工程招标,计划3个月内确定施工单位,施工期约5个月。实施改造后,将可彻底解决该小区的爆管问题。


  问题7、林先生反映:宝安33区裕安楼长期没有消防水。


  回复:经查,裕安楼没有消防用水,是因为小区内部消防管道老化、漏损严重(经现场测试,开启消防阀门约一个半小时,漏损水量达97立方米),小区管理处擅自关闭消防阀门所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十九条和《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小区内部消防设施属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范围,管理处有义务保障消防设施完好。我司已当场向小区管理处派发《关于新安街道33区裕安楼擅自关闭消防表的温馨提示》(管理处负责人进行了签收确认),并提醒小区管理处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尽快改造小区内消防管道,定期向业主汇报进度,日常管理中应确保消防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不得擅自关闭。以上情况小区管理处表示接受并表示将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汇报至社区工作站协助解决。我司也将持续关注并跟进该小区消防安全事宜,将积极向新安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反映上述情况。


  问题8、网友咨询:城市里的地下水可以使用吗?能达到生活用水标准吗?


  回复:经现场检查,龙岗区南联银珠岭68-6(米兰公寓)厂区内未发现使用地下水的情况。根据《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取用地下水。未经处理的地下水达不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要求,直接取用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违法使用地下水的情况,可致电我司客服热线82137777举报,我司将及时转水务执法部门查处。


  问题9、网友反映:我曾经在去年年底咨询过关于福田区合旺阁小区居民自来水管改造的事宜,有答复在今年3、4月份进行。可是现在都8月份了,还没有来改造自来水管。


  回复:项目为优饮二阶段项目,由利源代建。据与利源沟通,该小区纳入优饮第二阶段第七期,现已完成初步设计,预计最快明年4月进场。


  问题10、李女士反映: 1.罗湖区莲塘鹏兴花园5期优质水工程什么时候开工?2.居民用水水费标准多久调整一次?3.莲塘地区以前有纸质的账单,现在不仅没有纸质,电子账单也没有。4.莲塘地区抄表有点乱。5.龙岗区罗岗荔山公馆小区经常停水。6.客服电话82137777接线的客服工作很不认真,业务能力差。7.莲塘地区居民用水多久检测一次?


  回复:1. 罗湖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目前由罗湖区建筑工务局组织实施,莲塘街道办负责联系物业管理单位申报。为尽快推进这项工程,我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得知鹏基物业管理的小区均未申报时,还特地赴鹏兴五期管理处动员其积极申报。据了解,因管理处申报意愿不强,鹏兴花园5期未纳入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改造范围。


  2.水价调整需经过法定程序,深圳最近一次调整水价是2017年8月1日,距离上一次调价间隔了5年。


  3.为支持低碳环保,我司于2015年8月起以电子账单取代纸质账单,经查,我司已于2019年5月16日 10:32:41成功向客户发送水费预通知短信,于2019年5月22日11:03:22成功向客户发送短信账单。同时,建议李女士关注深圳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并绑定用水编号,可及时获取水费推送信息。


  4.鹏兴五期小区为室内水表,逢单月4日至15日为抄表时段,2019年3月抄表期间,我司抄表员多次上门抄表,客户均不在家,于是向客户派发温馨提示,请客户自报水表行度。客户于2019年4月30日致电我司自报行度,但因当时已超过3月抄表截止日期,因此3月未生成水费记录。5月我司抄表员进行新一轮抄表时,客户正好在家,但客户称不用我司员工入户抄读,会自行报读水表行度,实际上客户5月并未报读水表行度。于是我司5月录入的是客户4月30日报读的行度。为避免入户抄表对客户造成打扰,我司提出可免费为客户更换远程水表,但遭客户拒绝。


  5. 据布吉供水公司反馈:龙岗区罗岗荔山公馆小区为布吉供水公司抄收总表的小区,听众反映该小区近期的停水时间为7月31日、8月2日、8月5日。该时间段市政供水正常,停水原因为小区内部供水管网爆管抢修以及小区内部未经水池直接使用无负压设施供水形成负压,造成部分高层客户停水。布吉供水公司已现场告知并发函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禁止使用未经水池的无负压设备供水,须经过水池后二次加压供水以保障小区客户用水正常。


  6. 经查,李女士于2019年8月6日11:53致电我司客服热线82137777查询其住处用水情况。查询过程中,李女士要求客服人员将上一期的水费短信账单及收费标准发送至其手机上,因客服人员查找短信记录用了约1分钟的时间,且在报读水费信息时,将上期抄表时间2018年5月10日误报为2019年5月10日,引起李女士不满。发现错误后客服人员已立即向李女士道歉,但未获接受。我司已对该名客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当月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处理。同时,我司将通过此案例加强对客服人员的培训,避免同类事情发生。我司热线主管已于8月7日上午致电李女士,向其回复调查处理结果,并诚恳道歉。


  7. 我司在莲塘片区设有6个管网水质取样点,每月进行2次取样化验;深圳市水务局每月安排深圳市水质检测中心负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在深圳商报上公布;罗湖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管网水进行监督抽检。历次检测莲塘片区的水质均合格。如发现水质问题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82137777,我们将及时派人上门处理。


  问题11、万先生反映:龙城街道嶂背二村创业二路22号农民合建房可以申请装表到每一户吗?


  回复:根据《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深府〔2006〕105号)第四条规定,一户原村民允许建设一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80平方米)住宅,因此城中村抄表到户通常抄表到栋,但对于一栋楼存在多户业主的情况可办理用水分户业务。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规定:“供水、供电、供气部门不得给无合法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或无临时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的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因此办理用水分户需提供合法产权证明。由于万先生无法提供产权证明,因此我司无法为其办理用水分户业务。


  问题12、网友反映:宝安区西城工业区公交站台后面的河里臭气熏天,多次投诉无人管。


  回复:该地址业务范畴属于宝安排水及街道办。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宝安排水公司客服热线0755-29011111处理。


  问题13、网友反映:大埔二路长年大雨时就被水淹。


  回复:据龙岗区水务局反馈:大浦二路两侧各有一条800*800的箱涵,原路面未改造前,路面无雨水篦子收集,上游沈海高速和赖屋路山体水直流大浦二路,原龙岗街道办在此修建截水沟,以收集山体水,现宝龙街道办对此路进行路面改造提升,同时在道路两侧增设雨水篦子,对箱涵进行清疏,加大过流能力,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排水运营单位加强管理,加大清疏力度,在暴雨期间及时打开雨水篦子助排,减少对市民的影响。


  问题14、网友咨询:龙岗星河时代双拼户形可否申请3.16元固定水价?


  回复:经查,星河时代属我司抄读总表小区,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完善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901号)规定:学校、养老院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和城中村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水户可申请执行合表价格,因此星河时代总表及其内部的分表均无法申请执行合表价格。经与听众联系了解,其因最近两个月家中漏水,导致每月产生1000元超计划水费,因此想申请执行合表水价。


  问题15、网友反映:房东收我们10块一方的水价。


  回复:每月用水量不超过4立方米,应按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价计收水费,用水单价为2.67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0.9元/立方米)及垃圾处理费(0.59元/立方米),合计约4.16元/立方米。房东收取10元/立方米明显属于加价收费行为。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完善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901号)规定:“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自来水价格向租户收取水费,相关共用设施用水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建议听众与房东沟通,了解其收取高价水费的原因,如因超基价水费问题引起,可建议房东办理合表水价;如为了补偿损耗等原因,则违反了上述规定,这些费用双方应在房屋租金中予以考虑。如有需要,可致电我司客服热线82137777,留下具体地址,我司将安排专人上门向房东讲解上述政策规定,协调解决加价收费问题。


  问题16、网友咨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又一村的水可以直接烧开饮用吗?


  回复:因听众未留下联系方式及具体地址,我司工作人员8月7日上午到塘头又一村抽取了两处水样进行检测,两处水质均合格,主要指标如下:石岩塘头又一村32-1号:浊度:0.11NTU,余氯:0.73mg/L;石岩塘头又一村别墅区17-6号:浊度:0.07NTU,余氯:0.7mg/L。在水质合格的情况下,自来水烧开后可放心饮用。


  问题17、网友反映:福田凯丰花园搞了大半年饮用水改造工程,主管道做好了,进户最后几米不做。


  回复:福田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由我司负责代建。经查,凯丰花园高层区域为我司抄总表的小区,现状主管及水表在管道井内,表后管暗埋在楼板内,若表后管改造需要将楼层走道所有地板的瓷砖都撬开才能施工,不仅施工难度大,且瓷砖开挖及恢复的费用超出预算。参建方已多次与管理处沟通协调,最后明确了表后管将纳入改造,原来初定原位敷设方案无可实施性,需重新综合评估表后管的改造方案,上周设计院已再次去现场。方案出来后将尽快组织后续施工。


  问题18、网友咨询:罗湖区坭岗金碧路大地苑小区有没有直饮水和自来水管改造的计划?


  回复:据罗湖区建筑工务局反馈:大地苑小区未纳入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改造计划。据罗湖区投资项目前期办公室反馈:大地苑小区在第一阶段(2013年-2017年,由区环水局组织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改造期间曾提出改造申请,但在勘察单位进入小区物探时,物业管理单位及部分业主称该小区近期可能进行城市更新改造,故未纳入第一阶段改造计划。第二阶段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启动后(2018年-2020年,由区建筑工务局组织实施),该小区未提出申请,故未纳入第二阶段的优质饮用水改造工程。


  问题19、网友反映:我住在横岗,水10元一方,电1.3元一度。


  回复:深圳现行居民用水实行三级阶梯水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以下水费单价2.67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水费单价为4.01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水费单位为8.01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三个阶梯的单价分别约为4.16元/立方米、5.6元/立方米、9.7元/立方米。听众反映的每立方米水价10元已超过第三阶梯的三费合计费用,属加价收费行为。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完善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901号)规定:“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自来水价格向租户收取水费,相关共用设施用水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建议听众与房东沟通,了解其收取高价水费的原因,如因超基价水费问题引起,可建议房东办理合表水价;如为了补偿损耗等原因,则违反了上述规定,这些费用双方应在房屋租金中予以考虑。如有需要,可致电我司客服热线82137777,留下具体地址,我司将安排专人上门向房东讲解上述政策规定,协调解决加价收费问题。


  问题20、网友反映:罗湖区田贝四路赛龙大院宿舍楼直饮水改造工程虎头蛇尾,去年初施工到现时还未完工,用着临时水管供水。


  回复:据罗湖区建筑工务局调查反馈:赛龙大院宿舍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改造埋地管已敷设,但未进行碰口,将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实施碰口,完成剩余项目。


  问题21、网友反映:水龙头出来的水烧开后可以喝吗?还是要自己买过滤器先过滤?


  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自来水烧开后可放心饮用。净水器在一定程度上能对自来水起到再次过滤、净化的作用,但如净水器质量不过关或更换滤芯不及时,不仅不能改善水质,反而会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改善水质的关键是更新改造存在问题的管网,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而非安装净水器。深圳市的自来水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各区的水质都是安全优质的。


  问题22、网友反映:我们是来深帮助带小孩的内地退休人员,来深10年了,我们除了居住要求在社区登记外,基本生活的水电气都享受不到人口基数福利。


  回复:经电话沟通,听众为李先生,反映其住在蛇口景园大厦,家里住了五六人,认为按户核定居民用水指标不合理,希望能按人核定居民用水指标。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完善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901号)规定:家庭户用水指标按户核定,每户每月第一阶梯用水定额为22立方米。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我司抄表到户的客户,如家庭常住人口超过5人,可凭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证明申请按人数核定居民用水指标,每人每月第一阶梯用水定额为5立方米。因景园大厦尚未实行抄表到户,我司无法直接核调分表客户的用水指标,而总表用水近三年来从未出现过居民用水超定额的情况,证明总表核定的居民用水指标是足够的。我司已建议李先生先查阅历史用水记录,如确实存在用水量经常超出定额指标的情况,可联系我司,我司将协调小区管理处为其核调居民用水指标。


  问题23、网友反映: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同富路9号什么时候能抄水表到户?


  回复:据布吉供水有限公司反馈:甘坑同富裕工业区已抄表到户,其中工业区内的深圳市迪平包装纸业有限公司厂房为我司直接抄表收费的用户。听众反映的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同富路9号属于深圳市迪平包装纸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的自建房,无法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文件,暂无法纳入抄表到户范围。


  问题24、网友反映:深圳宝安石岩地区水费8块到9块合理吗?


  回复:深圳现行居民用水实行三级阶梯水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以下水费单价2.67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水费单价为4.01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水费单位为8.01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三个阶梯的单价分别约为4.16元/立方米、5.6元/立方米、9.7元/立方米。房东固定收取每立方米水费8元属加价收费行为。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完善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901号)规定:“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自来水价格向租户收取水费,相关共用设施用水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建议听众与房东沟通,了解其收取高价水费的原因,如因超基价水费问题引起,可建议房东办理合表水价;如为了补偿损耗等原因,则违反了上述规定,这些费用双方应在房屋租金中予以考虑。如有需要,可致电我司客服热线82137777,留下具体地址,我司将安排专人上门向房东讲解上述政策规定,协调解决加价收费问题。


  问题25、网友反映:新大坑村委旁楼房收费每立方米十元。


  回复:深圳现行居民用水实行三级阶梯水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以下水费单价2.67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水费单价为4.01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水费单位为8.01元/立方米,加上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三个阶梯的单价分别约为4.16元/立方米、5.6元/立方米、9.7元/立方米。听众反映的每立方米水价10元已超过第三阶梯的三费合计费用,属加价收费行为。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完善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901号)规定:“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自来水价格向租户收取水费,相关共用设施用水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建议听众与房东沟通,了解其收取高价水费的原因,如因超基价水费问题引起,可建议房东办理合表水价;如为了补偿损耗等原因,则违反了上述规定,这些费用双方应在房屋租金中予以考虑。8月7日上午,我司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拟协调处理加价收费问题,但经了解,房东长期居住香港,暂时未能联系上。我司将继续跟踪,争取联系上房东,向其讲解上述政策规定,促请其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水费。


  问题26、网友反映:洪湖公园有个别湖水发黑湖面飘着垃圾,仙湖有的游客往湖里扔小石头玩耍。


  回复:关于洪湖公司个别湖水发黑的问题湖面飘着垃圾的问题,经现场勘察,发现市政雨水箱涵与公园内部湖水存在3处连通点,当湖水水位比箱涵水位高时,湖水会进入箱涵内,最后通过排水口进入布吉河;当湖水水位比箱涵水位低时,箱涵内的水会倒流入湖内。公园管理处已对上述3处连通点进行整改,未发现异常。我司进一步对公园的雨水箱涵进行摸排,未发现有污水流入箱涵,市政排水管线运行未发现异常。此外,据公园管理处反馈:近期为荷花干枯期,荷叶掉落湖里,覆盖湖面。在没有太阳的照射情况下看不清湖面,易误导市民以为湖面发黑。


  我司已对洪湖公园管理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系统排查内部排水系统,确认是否存在内部污水直排入湖的情况;二是对湖内底泥进行采样检测,以判断是否是因为底泥原因导致湖水发黑;三是加强公园管理,及时制止游客向湖中丢垃圾,同时定期安排专人清理湖面垃圾。


  关于仙湖有游客往湖里扔小石头的问题,我司已向仙湖公园管理处反映,建议其加强管理,如发现游客往湖里扔石头的现象需及时制止。


  问题27、网友反映:坪地低碳城污水河道,去年大工程在治理,后来山竹台风过后就没有维修,现在河道两边杂草丛生。


  回复:据龙岗区水务局反馈:经与投诉人沟通,并经我局河道管养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确认,该投诉点为丁山河低碳城段因处于夏季,杂草生长速度较快,我局立即启动杂草的割除工作,计划于9日完成割草工作。


  问题28、网友反映:深圳主城区里的高层住宅楼盘,什时候可以直接抄表?关于居民用户水管改造为直饮水入户的问题,我居住在福田中心区,2005年入伙的楼盘,什么时候可以改造?


  回复:关于高层住宅小区抄表到户事宜,目前全市正在全力推动。听众陈先生居住的城中雅苑,我司曾与小区管理处洽谈过小区抄表到户事宜,但管理处坚持要求泵房一并移交,并由我司承担泵房运行电费,这不符合现行抄表到户政策规定,在双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抄表到户暂未实施。我司仍将继续与小区管理处沟通,争取早日实现抄表到户。


  关于优质饮用水工程改造的事宜,经现场了解,该小区从泵房后到用户端的支管为紫铜管道,小区埋地主管管材为钢管,从2004年入伙迄今都没有出现过爆管,水质状况良好。经了解,该小区已列入第七期第四批优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预计2020年上半年水务局将组织招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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