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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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标人为独立法人公司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竞标人仅限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截止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法人基本账户流动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广东省内地级市市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的现任举办者,在惠州或深圳或广州或珠海或东莞等珠三角地区至少举办有一所地级市市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仅认可《办学许可证》副本“举办者”一栏所填写的举办者身份。
(3)竞标人信誉良好,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股东或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联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竞标。
(5)办学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的情况。
2、竞标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自然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户籍的非公职在职人员。
(2)具有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3)竞标人个人征信报告中无不良记录。
(4)竞标人必须是广东省内地级市市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的现任举办者,在惠州或深圳或广州或珠海或东莞等珠三角地区至少举办有一所地级市市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仅认可《办学许可证》副本“举办者”一栏所填写的举办者身份。
(5)具有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竞标人个人必须提供惠州或深圳或广州或珠海或东莞等珠三角地区的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资金证明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且自开出之日起定存30天及以上。
(6)已由公司参加竞标的,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投资人、园长、举办者等不能再以个人投标人身份参加竞标。
(7)办学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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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查依据):
1、独立法人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报告,公司基本账户流动资金证明(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且公司基本账户须冻结人民币100万元30天及以上复印件。(2)惠州或深圳或广州或珠海或东莞等珠三角地区市级及以上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举办者必须为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3)“信用中国”查询信息。
(4)关于“竞标人信誉良好,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股东或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联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竞标。”及“办学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的情况。”承诺函原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竞标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自然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非公职在职人员的声明。
(2)提供具有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征信报告。
(4)惠州或深圳或广州或珠海或东莞等珠三角地区市级及以上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举办者必须为竞标人)。
(5)惠州或深圳或广州或珠海或东莞等珠三角地区的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资金证明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且自开出之日起定存30天及以上。
(6)关于“已由公司参加竞标的,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投资人、园长、举办者等不能再以个人投标人身份参加竞标”及“办学期间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无年检不合格的情况”的承诺函。
以上材料须签字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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