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整体出租,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未经业主同意不允许转租。 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 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书(含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并于报名前出具出租方标准模板的“租赁意向书”,同时在意向书中表明同意以上内容,否则视为不符合承租报名资格。 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确认书》之日起的30日内,或在“物业招租成交公示”截止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公司名称须与上报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