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2018年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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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国资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年工作呈现出“十大亮点”。

  一是质量效益再创历史新高。市区两级国企总资产达3.3万亿元,净资产达1.2万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89亿元、利润总额1109亿元。其中,市属企业规模效益突破“三大关口”、再创“五个新高”,总资产突破3万亿大关,比年初增长19.2%;净资产突破万亿大关,比年初增长13.7%;利润总额突破千亿大关,同比增长16.4%;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5%;上缴税金同比增长26.8%。

  二是服务城市大局功能彰显。积极发挥特区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力军作用,市属企业全年承担全市重大项目60个,占全市投资额的1/4。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视察并启用特区建发援建的中国—巴新友谊学校;地铁在建里程达275公里,地铁、公交实现移动支付全覆盖;机场新增洲际通航城市9个,新增数量全国第一;水务实现盐田全区自来水直饮,人才安居筹集人才房5.4万套。全面融入“美丽深圳”建设,能源、巴士获评“推进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先进企业”,水务获评“水污染治理攻坚先进企业”,排交所绿色金融研究成果写入G20峰会领导人宣言。全市国企为抗击超强台风“山竹”作出重要贡献。

  三是国企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投控、粮食、深国际、特发、远致5家企业入选国家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市政府印发投控对标淡马锡、打造国际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施方案。全部市属二级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精准完成,16家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立项,中小企业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全面铺开,6家企业试点外派财务总监管理模式改革,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覆盖面持续扩大。区属企业改革持续深化,龙岗出台“2+5+N”改革文件,福田、南山、盐田、坪山、光明、深汕合作区在公司制改革、薪酬激励等领域推出系列新举措。

  四是国资监管体系不断优化。落实以管资本为主要求,出台市属国有股东以管资本方式参与未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治理办法,得到国务院国资委肯定。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操作规程,实现国企改革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全覆盖。积极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完成智慧国资智慧国企信息化规划编制,资金资产监管平台和联交所物业联合租赁平台上线运行。

  五是资本运作实现新突破。市属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增至26家,资产证券化率上升至54.7%,比年初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粮食与深深宝资产重组,首开我国粮食储备企业整体上市先河。投控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收购香港合和基建,开创市属企业收购境外上市公司先河。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国率先开展支持民营上市公司稳健发展专项行动。

  六是新一轮资源整合全面启动。围绕深圳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环境水务、地面公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企业集团的组建或重组工作。滚动做好“处僵治困”工作,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僵尸企业”出清任务。协同发展加快推进,直管企业之间加强资金融通,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与龙华、盐田、宝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清华、北大、南科大等高校开展深度合作。区属企业资源整合扎实推进,宝安形成5大集团协同发展格局,龙岗、罗湖、龙华、大鹏等有序推动街道企业划转整合工作。

  七是深圳国资品牌价值日益凸显。国资国企持续提品质、创品牌,盐田港获评“亚洲最佳集装箱码头”,地铁7号线、福田交通枢纽荣获“詹天佑奖”,燃气、巴士获评“全国质量标杆”,能源荣获深圳“市长质量奖大奖”。创新投跻身“中国创投机构50强”第一名,深农获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能源、巴士、天健、特发获评“改革开放40周年广东省优秀企业”,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深国际、赛格、振业等15家企业入围“广东企业500强”。巴士获评“中国诚信品牌”,特发、东部公交等11家企业获评广东“最佳自主品牌”“最佳诚信企业”等荣誉,“TIMES DF深圳免税”新品牌开启免税新形象。

  八是创新第一动力加速释放。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积极融入深圳全球创新创意之都建设。科技园区梯次布局,深圳湾美国硅谷科创中心揭牌运营,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正式开园,空中客车亚洲首个创新中心落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科技金融持续发力,首期规模50亿元的全国首支天使母基金设立运营,创新投、高新投、中小担服务企业新增融资872亿元。自主创新亮点纷呈,市属国资国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实施,燃气、天健等5个院士工作站获批设立,建总院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九是国企党建质量显著提升。全面抓好“国企党建质量提升年”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出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基本完成直管企业和上市公司党建要求进章程工作,立行立改中央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加快实施基层党建品牌化战略,深圳湾“跟党一起创业”楼宇党建被选为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参观点,得到中组部、中联部、国务院国资委的肯定;特区建发海外基层党建获得省领导的肯定。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加强企业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出台企业领导人员任职交流及回避意见,进一步推动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

  十是纪检监督“深圳模式”引领全国。全面推行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新模式,出台市属企业“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率先构建党委领导、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统筹的大监督体系,纪检监督“深圳模式”为全国破解国企监督难题走出一条崭新道路。全国首创要素交易综合监管体系,被市纪委监委列为2018年书记跟踪项目。执纪审查、审计监督取得新成效,开展市国资委党委第二轮巡察,获评市纪检监察系统年度“十佳案例”,追回挽回经济损失、化解风险、增加收益成效显著,有效监督、有效益的监督成为深圳国资鲜明特征。积极为市委巡察、市纪委办案提供人才支持,国企纪检监督队伍成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要的新生力量。8篇论文被省纪检监察学会评为优秀论文,多篇信息被选送上报中办、国办。

  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国资国企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助力深圳打造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

  (二)抓好战略布局

  紧紧围绕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创建强国城市范例”的要求,重点从三个层面谋划好战略布局。

  ——产业发展战略。立足“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市民”使命定位,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持之以恒“活存量、强增量、优结构”,不断优化“一体两翼”国资布局。

  ——区域发展战略。坚持“深耕深圳、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原则,坚定不移扎根特区、依托特区、奉献特区,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做好空间布局,稳妥有序推进外溢发展。

  ——品牌强企战略。在国资层面,以国企综合改革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把特区国资改革尖兵的“金字招牌”举得更高、擦得更亮。在企业层面,制定实施品牌战略规划,打造社会认同度高、市场感召力强的深圳国资国企品牌集群。

  (三)明晰实施路径

  践行综合改革理念,沿着“产权改革—公司治理—机制创新—监管优化”的路径,传承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更加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通过改革创造更优业绩,推动国资国企事业实现“稳中求进、进中求实、实中求新”。

  ——以产权改革为基础。要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牵引作用,加大与优质民企特别是深圳民企的合作力度,切实发挥引资本对转机制的促进作用。

  ——以公司治理为核心。要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以机制创新为关键。要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在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领域率先突破。

  ——以监管优化为保障。要以权责清单为依据,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资基金群为依托,完善“用手投票”“用脚投票”市场化履职机制,实现强监管与增活力相统一。

  (四)强化结果导向

  要立足国企功能定位,坚持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实现国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商业类企业要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主,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在经营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努力走在前列,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物质保障。

  ——公益类、功能类企业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本,切实在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下功夫,在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兼顾经济效益。

  (五)落实根本要求

  全市国资系统要坚决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标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2019年重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国资委将2019年定为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攻坚年”,全力抓好“十一项重点工作”。

  (一)确保完成各项经营目标,为全市经济稳增长贡献力量

  抓好预算执行,全年市属企业要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高位求进。抓好投资拉动,做好全年投资预算执行,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地铁三四期、机场卫星厅、香蜜湖片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争取更多优质项目纳入省、市重大项目储备库。抓好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二)强化城市运营保障,更好彰显国资国企“城之重器”功能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部署,助力深圳建成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升城市服务品质,打造城市基础设施精品工程,大力提升水电气、海空港、地铁公交、菜篮子、米袋子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供给效率。提升城市创新能级,聚焦提升深圳城市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深圳湾新一代科技园区,推广科技园区建设运营“深圳标准”。持续加大全系统科技研发投入。提升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全面服务特区一体化均衡发展,落实“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与各区(新区)合作全覆盖。坚持服务“两个大局”,融入广东“一核一带一区”建设,深化与山西、河北战略合作,做好河源对口帮扶、广西百色、河池对口扶贫协作、援疆和哈尔滨对口合作。

  (三)抓住国企综合改革机遇,打造全国改革标杆和制度高地

  坚持综合改革理念,强化改革攻坚机制,推动5家“双百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当好全国“双百行动”的领跑者。抓紧出台实施其他20家直管企业企业改革方案,实现综合改革全覆盖。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引入深圳优质民企开展混改,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完成16家已立项企业混改工作,力争符合条件的商业类企业全部完成混改立项。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改革,全面启动市管商业类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改革,力争完成10余家企业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同步建立与经营班子市场化选聘相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持续推进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

  (四)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发挥骨干作用

  构建“1+4+8”框架,出台市属国资国企服务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作为工作总纲领;按照“落实国家规划纲要、承接国家和省试点、创新特色自选动作、引领带动社会参与”4条路径,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度服务大湾区战略合作平台建设、加强战略性前瞻性产业布局、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加强跨区域民生项目建设、提高区域协作发展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8大领域工作。

  (五)优化国有经济战略布局,打造与城市地位相匹配的优势企业集团

  实施资源整合“头雁”战略,完善国资资源配置“战略地图”和重组整合“1+N”方案,推动优质资源向“头雁”企业集中,重点推进科技金控、环境水务、食品安全等板块资源整合和企业组建重组工作,加快建设市级人才房筹建管理平台、全产业链基础设施投资平台、要素交易平台、物流产业综合运营平台,打造面向市场、对接政府的国企航母舰队。实施金融能级提升战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级。实施新兴产业聚变战略,加快实施市属国资国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六)大力开展资本运作,做强做优做大上市公司“深圳国资系”

  落实以管资本为主要求,依托上市公司和国资基金群,综合运用股权、基金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其中,实施“上市公司+”战略,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使上市公司成为深圳国企主要组织形式和管资本的重要载体。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功能,打造国际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全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标杆。

  (七)强化协同发展效能,提升深圳国资整体竞争力

  着力提升全系统协同发展的层次、水平和效能,发挥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努力取得“1+1>2”的协同效果。完善协同发展顶层设计。出台鼓励市属国资国企加强协同发展促进互利共赢指导意见,系统解决制约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坚持“遵循市场规律、企业自主决策”原则,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通过平等协商等方式,加强与系统内企业的协同合作。拓展协同发展领域,优化协同发展环境,探索建立市国资委年度协同发展重点项目清单。

  (八)实施卓越品牌战略,擦亮“深圳国资”金字招牌

  坚持“质量第一、品质为先”,加强品质国企、品牌国企、诚信国企建设,不断提升深圳国资国企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国资品牌集群。指导直管企业全面制定品牌战略,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和评价体系,推动资源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建立深圳国资国企品牌集群,在科技园区、新能源汽车与轨道交通、能源环保、农产品交易等现有优势领域,加快形成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知名品牌、知名园区、知名企业。

  (九)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按照“市国资委机关干部队伍要突出效率、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要突出效益、党员团员先锋队伍要突出效用”的要求,加强国资国企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面向市场培养人才、为系统外部输送人才。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有序推进企业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和结构优化工作。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学习,加大培训和轮岗交流力度,提升大局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成本意识,大力培养市场化、专业化、全方位、全能型干部。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强化国企改革发展“红色引擎”

  继续将2019年定为“国企党建质量提升年”,坚持国企党建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组织力提升”为核心,突出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切实解决企业党建与生产经营“两张皮”问题。完善国企党建“1+N”制度体系,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涵盖企业战略决策、生产经营、选人用人、纪检监察、企业文化等领域的“党建+”模式,全面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一企一品”创建更多党建特色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十一)完善深圳特色国资大监督体系,大力提升监督效能

  落实全市“作风建设深化年”各项任务,高质量开展“改革开放再出发、作风建设再深化”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不断完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制,惩防并举筑牢廉政防线。把准“抓监督促改革”职责定位,把服务改革、支持改革放在头等重要位置,研究出台保障和服务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抓好市属企业“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落实,全面推进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新模式向有条件的二、三级企业延伸,深化监督与管理并重的财务总监管理模式改革,打造引领型纪检监督体制。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巡察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市国资委党委第三轮巡察。紧盯混合所有制改革、招标采购、工程变更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加大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坚持容纠并举,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鼓劲。

  特别是,市属企业和区国资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力抓好安全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积极稳妥做好信访案件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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