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2006年工作总结(执行情况)与2007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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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圳市国有企业的工作重点转移之年。近一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圳市国资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以做大做强重点国有企业为中心,围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总目标和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建设国际化、高科技城市的需要,在服务全市改革与发展大局的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开拓,敢于碰硬,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继往开来,全力推进2006年度的各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3年起,深圳市用了三年左右的时间,顺利完成34户市属一级企业、250多户二级企业改制,涉及总资产近300亿,员工约6万名,支付改革成本24亿余元,从而基本完成了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一般竞争性领域中的劣势企业安全、有序、快捷退出的阶段性任务。国有资本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逐步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战略集中。目前,深圳市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重要领域的优势地位非常突出,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国有经济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25家企业中,分布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的国有净资产由2000年底的169.22亿元上升到2005年底的356.35亿元,所占比重由43.34%增加到67.36%。尽管市属国有经济增加值在全市GDP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但国有资产质量较高,净资产收益率和企业盈利面等指标均居全国前列。截止2006年10月31日,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1624 亿元,净资产895亿元,国有净资产 52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8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22% 、6.49%、6.49%、21.87%,资产负债率 44.91 %,比国际公认的较合理标准(50%)还低5个百分点。一些经过改制的企业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可以说,深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五"期间市属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十一·五"时期深圳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一)基本完成"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任务,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 

  在"十五"期间国企改革与发展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今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提出了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由"以结构调整为主,在调整中发展"向"以发展为主,在发展中深化改革"战略转移的思路,要求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带动改革,将工作重心全面转向抓发展,努力做大做强重点产业集团上来。 

  规划是先导,是方向,是目标。组织编制"十一·五"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规划,意义非常重大。制定规划是基础。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全市"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圳市国资委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十一·五"战略规划纲要》,作为指导市属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战略和纲领性文件,核心是围绕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继续推进布局调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促进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该《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深圳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主要路径和配套措施,并已经市政府正式批准实施。其要点是:注重将国有企业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城市功能,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效益与企业追求自身保值增值的经济效益相结合。基本目标是:国有企业的规模、效益进一步增长。到"十一·五"末,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达到2200亿,利润总额达到100亿元人民币。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重点关键领域国有净资产的比重上升到80%以上。做强做大重点国有企业取得实效。能源、水务等一批企业集团的综合实力名列全国同行业的前十位。同时,依据《规划纲要》的要求,我们正在组织25家直管企业抓紧修订和完善各自的发展战略规划方案,明确要求企业的规划必须是涵盖企业战略、投资和人力资本等方面的全面规划,是企业发展的真正纲领,是真正管用的规划,而不是做文章。目前已完成了19家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专家评审工作,其它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将于年底前全部编制完成。落实规划是关键。为使规划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的经营计划和改革计划中,并明确产权代表是落实规划的直接责任人,将产权代表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与规划执行情况挂钩,从而确保各项规划指标的如期完成。 

  (二)抓好产业扩张与资本运作,加快做强做大重点国有企业 

  产业扩张与资本运作是促进企业发展的两个引擎。产业发展是基础,资本运作是手段,二者良性互动,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1、抓紧重大项目建设。按照深圳市政府的部署,抓紧推进市属企业承担的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一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截止2006年9月,盐田港集装箱码头扩建项目工程第一个泊位已投产; 大铲湾一期码头区陆域形成工程已全部完工;机场B#航站楼远机位改扩建工程主结构调装完毕,即将封顶;东部电厂一期工程已投入商业运营;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全部竣工投入运营;地铁1号线圆满结束试运行, 1号线续建工程实验段-白石洲、科技园两站区间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8%,建设完成65.31公里次高压管网、26.4公里中压管和1个专用调压站建设。华南国际物流中心已完成5栋仓库建设,总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南山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系统工程主体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二是大铲湾二期工程、盐田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园、东部电厂二期工程、抽水蓄能电站、机场物流园区等一批新项目以及福田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等的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积极推进产业整合重组工作。按照今年全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水务、物流、公交等行业的重点企业为核心,积极推进对市属、区属和行政事业单位所属资产和资源的重组整合工作。一是确定了以水务集团为主体整合宝安龙岗两区水务市场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水务集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优势,带动全市水务产业升级。二是积极推进物流资源整合工作。深圳国际收购西部物流40%股权事宜已完成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市交通局有关公路、物流资产正在向投资控股公司移交,将由深圳国际进行收购。三是研究制订以巴士集团为平台参与宝安、龙岗两区公交资源整合并积极拓展外部市场的方案。 

  3、支持重点企业依托自身优势稳健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批市属重点企业在抓好本市重大项目、巩固本地市场、确保稳定经营的基础上,稳健向内地投资扩张,参与更大范围的市场竞争。能源集团河源电厂、满洲里电厂项目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燃气集团九江、赣州及景德镇燃气项目建设按计划继续推进;水务集团成功收购了山东滕州、河南鹤壁污水项目;深圳国际清连高速改造项目、深业集团惠河高速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4、努力推进能源集团的整体上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集团的上市工作。今年上半年,深能投A和深南电A的股改工作顺利完成。土地房产确权,尤其是沙角B电厂的土地资产处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妈湾西部合并工作也已完成,并初步确定了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实现A股整体上市的基本思路。目前,相关的各项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之中。 

  5、推进机场股份的定向增发工作。机场集团拟在确保对机场股份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以定向增发的方式,由机场股份向机场集团定向发行2.45亿股股份,用于收购机场集团委托机场股份管理的场务部等部分资产、深圳机场物流园公司30%的股权及相关土地。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向前积极推进。 

  6、加快推进深高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深高速通过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比例,降低筹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壮大资本实力,达到一次发行筹资二次,募集大量资金的有利效果,确保深高速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融资需求。据测算,通过直接发行债券,可即期实现筹资15亿元。同时,由于附送认股权证,在认股权证届时全部行权时,还可以再筹资15亿元,既保证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也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此外,深天健、深南玻的定向增发工作也在按计划全面推进。 

  (三)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在履行监管职能的过程中既要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又要兼顾企业的经营效率。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国资监管制度,调整好出资人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是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去年,深圳市国资委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规定》等十几项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一整套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体系,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初步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制度颁布后,我们狠抓落实工作,全面加强对重点和薄弱环节的监管,一是加大对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力度,坚持敢抓敢管,企业领导人员素质普遍提高。二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加强收益收缴和使用管理,促进了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和劣势企业改制退出工作。三是加大投资监管力度,杜绝"拍脑袋"决策,提高了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严格控制企业薪酬,规范企业捐赠行为。五是加大监督稽查力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许多企业积极配合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制度建设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经过一年多以来的实践,我们感到一些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同时由于新《公司法》颁布实施,公司的基本法律制度做出了重大调整,因此,对相关监管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势在必行。今年初,深圳市国资委就着手部署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目前,修订工作已经全部结束,除收益管理、资产损失核销等制度未作修订外,产权代表决策、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投资管理、业绩考核、监事、财务总监管理、产权变动、资产评估、贷款担保、薪酬管理等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修订。其中,投资管理、业绩考核在监管思路上作了重大调整。 

  新的监管制度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决策权限。如在投资管理方面,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管住非主业投资、高风险投资、境外投资、与非国有主体联合投资等领域外,对主业范围内的投资较大幅度扩大了企业的自主决策权限。在资产评估方面,将免评估的实物资产转让由20万元进一步扩大到了100万元。二是更好地体现了分类监管的思路。如在业绩考核方面,将直管企业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考核。在投资管理方面,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投资权限,更好地贴近企业实际。对驻港企业的监管问题,我们也非常重视,已聘请香港中介机构,正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了初步研究报告。三是提高了监管效率。如在产权变动管理方面,简化了报批材料的要求;在投资管理方面,进一步缩短了报批时限(投资项目立项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核准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四是强化了责任约束。如在投资管理方面,在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限的同时,我们强调必须建立投资后评价制度,加大对产权代表的责任约束,对投资决策失误要追究个人责任。 

  (四)全面启动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到位后,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是促进企业经营机制与市场经济全面接轨的重要环节。2006年深圳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提出,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面开展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企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国有企业与市场的全面接轨。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积极稳妥地开展了相关工作。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三部门联合或单独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和《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改革文件,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深圳市政府还专门就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召开了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项改革工作,改革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2006年12月31日之前,除董事长(不设董事长的为总经理)外,企业要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签订、继续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企业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劳动合同制。二是规范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做法,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编制合理的岗位设置计划,测定岗位工作量、确定用工人数,实行定岗定员,规范企业内部岗位设置。三是推行竞聘上岗机制。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四是建立市场化薪酬机制。企业要参照同行业、同区域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制定员工岗位薪酬标准,建立以"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为核心内容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员工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五是妥善处理企业与各类非在岗人员的劳动关系。企业要依法全面清理原停薪留职等不在岗人员,同时对原签订停薪留职协议未到期、待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空挂等人员,也要依法采取限期招回、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方式进行全面清理。六是逐步实现企业人事管理社会化。员工人事档案可以委托本市有人事代理权的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制。目前,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截止10月底,已有22家企业报来改革实施方案。预计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大部分企业可以进一步规范全体员工劳动关系,建立以劳动合同为核心的劳动管理制度,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员工由"企业人"到"社会人"的根本转变,为全面建立和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奠定基础。 

  (五)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任务 

  1、市、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目前,我市市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22家,已完成或启动股改程序的公司共21家,占市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家数的95.45%,占总市值比例的95.76%,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企业1家。完成和进入股改程序企业的家数和市值居全国前列,已基本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前,22家市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账面净资产约185.04亿元,共支付的股改对价成本约22.22亿元。股改完成后,据初步估算,国有股权市价总值约371.30亿元,国有股权价值翻了一番,提高了国有股权的流动性,拓宽了国有股本的运营空间,提升了国有股权的市场价值,促进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2、借力战略投资,产权多元化改革再次取得实效。今年10月,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香港华润股份实现联姻,通过转让股份和增资扩股,华润股份持股51%,市国资委持股49%,整体交易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17.4亿元。其中,9.2亿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8.2亿元为华润股份单向增资,使深国投的注册资本增加至26.3亿元。这不仅意味着深国投从此开始了崭新的一页,还树立了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产权合作的良好典范,深圳市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工作再次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我们紧密结合深国投实际,遵循国际惯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规范操作。这次交易价格相当于净资产估值25.92亿元,相比改制审计净资产值溢价了48.54%,既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增强了深国投的资本实力,为深国投做大做强、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机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竞争性领域劣势企业整体改制进入收尾阶段。今年以来,我们共完成包括深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免税商品企业公司、深华司钿投资公司、深华国际旅行社、奥康德生产资料公司、奥康德五金交电化工有限公司、奥康德糖烟酒有限公司、南山粮食公司、蛇口粮食公司、沙头角粮食公司、物资集团、园林集团等在内的12家原一级及以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任务。正在积极推进包括深业青岛房地产、深业哈尔滨房地产等在内的19家二级及以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并积极指导投资控股公司下属8家一级企业和7家二级企业的改制工作。在指导过程中,既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又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提前介入,积极推进。 

  4、股权激励机制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们及时完成了农产品、深振业股权激励机制的试点工作。通过试行股权激励机制,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规范,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提升。以深振业为例,实行股权激励机制后,预计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将高达100%;农产品的年度净利润已有两位数以上的增长。 

  (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规范企业运作的制度基础。深圳市国资委适应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的需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大了市属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力度。 

  1、积极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抓好企业董事会建设,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成败。深圳市国资委将加强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先后两次组织有关人员赴北京、上海等地进行考察调研,在认真研讨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选定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和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进行试点工作。试点的主要内容是:(1)明晰企业董事会和国资委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2)赋予试点企业董事会重大投融资决策权、经理人员选择、考核和薪酬决定权,实行决策层与经营管理层分离,使董事会能够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3)完善董事会结构,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健全外部董事的选拔与配置制度,建立外部董事人选信息库,制订外部董事配置的相关规则;(4)进一步健全董事会各项工作制度和办事机构,规范董事会运作,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2、全面修改直管企业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公司章程是股东意志的共同体现,是现代企业运作的基本制度规范。在抓好董事会建设的同时,结合贯彻新《公司法》和新修订的系列监管制度,市国资委正在组织全面修订直管企业公司章程,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调整好出资人与所出资企业,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除法定职权依据《公司法》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进行明确划分外,对投资、担保、重大融资、产权变动、资产核销、捐赠等重大决策事项,按照深圳市国资委修订后的监管制度的要求,尽量在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量化管理权限,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规范这些实体性内容的同时,市国资委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方式、议案、通知、召集、表决、回避、会议纪要、决策责任和决策执行等程序性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以确保各类机构的决策质量和效率。目前,对投资控股、沙河、科技园、大铲湾、燃气、深超、粮食等几户企业章程和议事规则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 

  3、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规范管理。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与完善要依靠企业管理人员来推动与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解决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和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管理工作非常必要。为此,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提出了"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任的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完善了领导人员任用环节;增加了年龄在57周岁以上的企业领导人员,在换届时不再续任的内容,加快了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年轻化的步伐。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考核工作程序,加大对企业领导班子的规范调整力度。增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活力,优化企业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造就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企业管理人才,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规范因故离职暂未安排工作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在待岗期间工资待遇问题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畅通了企业领导人员的出口,有利于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合理流动。四是针对企业领导人员不同的岗位特点,按岗定责,按责考核,优化各考察测评要素,注意发挥审计、纪检等各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突出业绩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五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决策效率,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创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营造"和谐共事"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查处;加强企业人员出国(境)和离深请假的管理工作,并就证照管理等与外办等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下发相关文件,规范工作程序,避免隐患发生。 

  (七)切实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收益管理再上新台阶 

  1、推动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全面预算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模式。针对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现状,深圳市国资委从2006年起在全部直管企业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龙头,狠抓企业生产经营,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同时,加强预算执行检查、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将预算管理考核纳入业绩考核体系,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促进企业进一步重视预算管理,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产生了重要作用。2006年25户直管企业管理费用同比下降了3.3亿元,体现了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理性、科学与管理水准。 

  2、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执行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制度是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重要工具,是对国有资本管理和运营进行评价考核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深圳市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兄弟省市同行及深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肯定与评价。2006年收缴企业上年度利润完成预算的114.32%,同时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今年以来,继续通过注资、融资、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等形式扶持重点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截止10月底,市国资委从国有资产收益中安排资本性支出共6.82亿元,安排融资性支出9亿元。按照预算,今年内还将对企业安排融资性支出8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八)有序开展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 

  1、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有序进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市国资委监管,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深圳市国资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基本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市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分布、结构和管理情况,发现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为有针对性地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启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二是稳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努力做到以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国有资产高效监管和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为己任。在划转过程中注重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群体事件的发生,保持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和员工队伍的思想稳定。截至2006年11月30日,已顺利完成277家单位的划转任务。  

  2、以传统城镇与街道集体企业为重点,稳步推进集体企业改制工作。今年以来,深圳市国资委以市传统城镇集体企业和街道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重点,全力推动集体企业改制工作。一是召开全市集体企业工作会议,确定了分类分阶段推进改革的策略,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启动了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集体企业问题的工作。二是成立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小组,深入开展市级集体企业改制备案审查及指导工作。三是加大对街道集体企业改制的指导力度,各区街道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有序推进。 

  (九)全面加强各项研究工作,努力提高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 

  国资工作是一项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的工作,加强研究工作,是提高国资委决策前瞻性和科学性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在探索建立专门研究机构,开展各项课题研究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1、成立国资研究会,加强对策研究。在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实践过程中,我们逐渐认识到,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以加强国资研究工作非常必要与紧迫。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我们成立了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会,通过猎头公司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招聘了3名研究人员,并已确定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价值管理》、《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评价体系》、《市属重点企业集团发展和融资模式选择》等三个课题,相关研究工作进展顺利。 

  2、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研工作。为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长效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经营班子的积极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开展了企业长效激励机制的调研工作,目前已起草《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暂行办法》(讨论稿)。 

  3、开展企业年金调研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后,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国家和深圳市有关企业年金的政策,指导直管企业规范企业年金工作,我们成立了企业年金工作调研组,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和调阅有关资料等多种方式,走访了相关部门,与相关机构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了企业年金产生的背景、相关政策及其基本的运作模式,掌握了直管企业有关年金的收缴和运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完成了有关企业年金工作的调研报告,并形成了规范企业年金管理工作的制度初稿。  

  4、开展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在对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11户国有独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状况进行摸底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针对当前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制定了《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纲要》。区分不同股权结构、不同法人治理建设水平的企业,对企业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经营决策与执行机构(董事会、总经理)、监督机构(监事会)的建设提出了基本思路。 

  5、开展完善驻港企业监管模式调研工作。驻港企业地处境外,既要接受国内出资人监管,又要接受当地法律和相关监管机构监管,如何既保障出资人权益,又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是我们在监管实践中遇到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前往香港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聘请了香港中介机构开展专题研究,目前,该中介机构已提交了研究报告初稿,提出了既能与市国资委监管制度相衔接,又不违背当地法律的初步思路。 

  (十)强化企业党建和建立信访长效机制工作,努力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 

  党建工作是基础,是保障。信访工作是纽带,是桥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在这方面,我们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一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努力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在全面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让共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使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全系统一盘棋,做好系统内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同时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和建立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理论探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指导直属企业党组织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进一步抓好企业专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三是开展"基层基础年"及送温暖活动,建立关爱困难群体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对口扶贫工作,落实"十百千万"工程,做好干部驻挂和服务基层社区工作。 

  2、积极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深刻认识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保障,由党委书记、主任亲自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和巡视员各一名组成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互动机制,及时化解突发事件,积极做好全国"两会"和我市"三会"期间的稳定工作。由委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接待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对特困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扶助,反复宣传改革政策,分化感化大部分上访群众,孤立少数为首人员,争取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建立互动机制,迅速调处突发信访事件,确保稳控到位。三是扎实做好军转人员的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补偿安置资金来源,保障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认真落实重大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和领导接访日制度。国资委党委从讲政治保稳定、构建"和谐企业"、"和谐深圳"的高度,对重大信访事项坚决贯彻落实委领导包案制度,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和进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五是认真排查重大信访隐患,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六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指标。 

  3、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圳市国资委纪委按照市纪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的要求,通过"七个"强化:即强化教育防范机制,强化权力规范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查办惩处机制,强化调研分析预警机制,强化评价保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机制,深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同时通过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力度的查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为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廉政环境,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近一年来,调查核实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信访问题(案件)30件,已办结24件,避免了国有资产损失。 

  二、积极筹划,认真安排好2007年的各项工作 

  2007年,市国资委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以发展为中心,在产业和资本两个市场上求突破,向规范化的公司治理要保障,做强做大重点企业集团,探索建立"有限、有效、有为"的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模式,高标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初步工作设想是: 

  (一)以实施"十一·五"规划为龙头,加快做强做大重点企业集团 

  以抓好发展战略规划实施为龙头,以做强做大重点产业集团为突破口,积极推动重点企业上市,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企业稳健"走出去",加快整合重组进程,进一步促进市属国有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抓好"十一五"发展战略规划的落实工作。在2006年出台《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十一五"战略规划》,全面审定各直管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督促企业高度重视规划执行工作,坚持突出主业,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制订年度经营计划,逐级分解落实经营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得到实现。 

  二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按照市政府确定的2007年重大项目计划抓紧实施,有关企业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确保质量和进度,国资委加强督促和协调。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包括盐田港集装箱码头扩建、大铲湾集装箱码头一期、东部电厂一期、地铁二期1号线续建、机场飞行区扩建、机场物流园区、抽水蓄能电站、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等。抓紧启动盐田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园、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粮食储备库等新建项目,积极推进大铲湾二期工程、东部电厂二期等前期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是统筹使用国有资产收益。切实落实出资人权益,抓好上年度收益的收缴工作。统筹安排资金使用,集中力量促进重点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市国资委根据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需要,考虑在影响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进行重大投资,控制战略性和稀缺性资源,培育新的增长极。 

  四是积极推进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市政府既定的整合重组工作,抓紧完成深圳国际收购西部物流股权和交通局剥离公路、物流资产的工作;继续协调有关区政府和政府部门,推进全市水务、公交资源整合工作;研究在重点领域对政府机关和市、区属企业所属的其他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重组。根据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总体要求和产业关联原则,整合重组被划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资产,优质资产向直管企业集中,劣势企业实施改制。 

  五是支持重点和优势企业"稳健走出去"发展。有关企业要围绕主导产业和发展战略需要,依托自身管理和技术优势,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进一步完善风险可控的对外发展模式,注重对战略性、稀缺性资源的控制,避免单纯的短期性、逐利性投资。继续做好水务、燃气、能源、农产品等企业内地战略布点工作,抢占战略性资源;认真研究机场、盐田港向内地发展的思路并慎重实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向内地市场拓展。 

  六是促进重点企业的对外战略合作。推进大铲湾码头二期项目、盐田港码头东港区项目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启动;推动能源集团与中广核集团的合作,积极参与岭澳核电项目三期前期工作,为有效扩大装机容量提供有力支撑;继续研究推进深港机场战略合作,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燃气集团落实市政府与中海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安排,加强与中海油在LNG、油(气)站等项目领域的合作。 

  (二)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实现国有资产快速增值 

  适应国资委转变履职方式的需要,着力开展资本运作,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促进市属国有企业超常规发展。抓紧完成基础性研究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本运作的体制和机制,明确工作方案,逐步组织实施,年内取得实质性成果。 

  一是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本运作的体制和机制。市国资委自身要围绕开展资本运作的需要,抓紧研究建立科学的决策体制和运营机制,加强战略和行业研究,提高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培养造就专业化队伍,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抓紧构建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动态调整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抓紧开展国有经济发展战略和行业研究,根据市属国有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和市场状况,动态调整国有资本配置,着力形成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市场化运营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适应上市公司国有股全流通的新形势,建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价变化的动态预警机制,研究应对预案,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三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作为资本运作平台。积极推动重点和优势企业上市。充,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筹资功能,继续按计划推进能源、燃气上市工作,争取年底前取得突破;结合市属企业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巴士、水务投资公司、深爱公司、金晶科技、丽星丰达等企业的IPO工作。积极采取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吸纳新的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继续推进上市公司重组工作,将市属企业的优质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进一步做优做强上市公司。抓紧对战略性、稀缺性资源的收购。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企业规范运作 

  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为重点,以继续完善相关直管企业章程和各项议事规则为依托,抓紧建立健全规范运作、决策科学、制衡有效、运转流畅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1、切实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以《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为依据,认真组织实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一是修订完善试点企业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规范市国资委与企业董事会权限为重点,全面规范市国资委与企业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与监事会、财务总监,以及监事会与财务总监之间的权力配置,确保各项权力规范、有效地行使。二是根据试点企业的不同情况、岗位和专业需求,研究制定外部董事管理制度,规范外部董事选聘、考评、管理办法,高水平组织好外部董事配置工作。注意培育外部董事阶层,提高外部董事的职业素质。加强试点企业董事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根据企业实际,健全董事会战略管理、投资决策、审计、薪酬、考核等方面的专门委员会设置,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四是着力培育董事会文化,鼓励董事发表独立见解,真正形成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机制,确保董事会决策的质量。五是强化董事的诚信义务和责任追究。董事应当诚实地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得以权谋私。实行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有过错的董事,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六是做好试点企业董事会建设的跟踪调研工作,研究建立董事会及董事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建设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2、继续抓好直管企业章程和议事规则的修订完善工作。在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完成直管企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工作,合理界定权责,量化管理权限,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的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针对个体差异,研究修订完善上市公司、驻港企业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使之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又体现我委监管制度要求,提高监管成效。 

  (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围绕市政府提出的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方面实现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全面接轨的目标,加大改革力度,督促和指导企业向纵深方向推进改革。依据国资委审定的各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方案,2月底前完成对规范劳动关系、清理历史离岗人员等近期目标的验收工作;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和薄弱环节,指导、督促企业继续推进规范薪酬、定员定岗、全员竞争等改革工作,争取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进一步研究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新形势要求,针对部分直管企业产权结构单一、主业前景不明朗等问题,积极研究农科集团、运发总公司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的方案并予以实施,努力为企业发展引入新的机制、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五)全面抓好制度落实,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在2006年系统修订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制度落实,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好直管企业领导班子的规范管理,加大机制创新力度。紧密结合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全面加强直管企业董事会建设。认真做好直管企业领导班子的届满、届中考察和任免工作,创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加强产权代表、经营班子人员、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的调整交流工作,培养复合型领导人员。结合三项制度改革,加大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企业人才交流。 

  二是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决策行为。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新的投资监管规定,体现"把住两头,放手中间"的要求,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组织直管企业制订、完善内部投资决策制度规定,细化项目可行性研究、聘请中介机构、组织项目评审、董事会决策等方面的工作规程,并与国资委的监管工作充分衔接。全面启动投资项目后评价,组织直管企业对国资委成立以来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后评价;重点监督外地投资、与非国有企业合资合作等项目,由国资委在专项审计基础上直接组织后评价工作。结合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中介机构、评审专家、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行业分析、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库。 

  三是督促企业继续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年初组织审定各直管企业的预算方案,督促企业按预算目标有序安排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情况检查,每季度就主要业务预算执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全年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完善企业预算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水平。 

  四是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加强企业薪酬管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探索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促进企业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加强薪酬预算总额管理,强化薪酬审计监督,完善薪酬预算体系和薪酬市场数据库,促进企业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继续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选择竞争性领域的企业进行改革试点工作。 

  五是加强国有产权变动和资产评估管理。严格做好国有产权变动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出资、收购、改制等环节中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的监管,指导直管企业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管理。针对全流通条件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和定价机制趋于市场化的实际情况,研究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管办法。坚持国有产权进场公开交易,努力提高产权竞拍竞价交易比例。加强指导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探索体制创新的新路径,有效发挥"阳光交易"平台作用。 

  六是认真抓好监督稽查工作。在完善年度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针对企业出现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开展有关投资、担保、境外子公司运营、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对企业产权转让、投资决策、薪酬分配等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尽快出台《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重点查处企业重大决策、投资担保、经营管理、改制重组、产权变动等方面以及党政机关所属企业和转企事业单位划转过程中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加强对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 

  (六)抓紧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划转工作,积极指导推进集体企业改革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完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划转的收尾工作,协调被划转单位三年过渡期政策衔接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过渡。配合事业单位改革进程,参与大型公益设施的委托运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利益,提高大型公益性设施的运营效率和投资补偿水平。 

  二是继续指导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全市传统城镇集体企业和街道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争取按计划完成改制任务。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规范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全面发展"课题调研,制订相关政策,抓紧改革试点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严重的企业,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争取在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下尽快彻底解决问题。 

  (七)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一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化解矛盾和扶贫济困三项长效机制,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党务干部队伍,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切实开展创建"四好"班子活动,有效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重大决策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党管干部与《公司法》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建工作新机制。三是配合市委做好2007年党的十七大和省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时贯彻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四是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扎实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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