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举措汇总(2)
信息来源:上海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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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国资委

  明确2015年国资系统人才工作4项重点工作

  浙江省国资委

  确定2015年国有资本运营工作任务

  山东省国资委

  出台改进投资管理促进省管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修订经营业绩考核意见促进企业完成2015年发展目标

  海南省国资委

  出台九条保障措施推进省属企业项目建设

  甘肃省国资委

  出台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方案

  湖南省国资委

  加强省属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

  辽宁省国资委

  加快推进省属企业法治建设“五个全覆盖”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

  印发企业选聘中介机构工作管理办法

  福建省国资委

  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黑龙江国资委

  印发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国资委

  市场化招聘外派财务总监

  天津市国资委

  明确2015年国资系统人才工作4项重点工作。一是编制好国资系统“十三五”人才规划。各集团公司6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8月底前上报规划送审稿。二是大力引进高端紧缺人才。重点是高新技术、资本运作、金融投资和生产性服务业人才。举办海外人才智力合作对接会,形成契约化的海外人才搜寻、推荐服务机制。建立高端人才猎头打包平台,汇集企业高端人才需求,寻求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进行人才服务。探索柔性引进、联合研发、项目合作、技术服务等人才智力引进新模式。三是完善人才培养培训措施。启动“国资系统授衔专家”选拔,形成1200人左右的拔尖人才培养梯队,逐人制订培养目标计划,以两年为一个周期,选派到重点项目、重点课题、重点岗位锻炼,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进修,到同行知名专家、院士身边学习。四是创新人才政策机制。企业要筹集建立人才专项资金,资助重点企业引进关键核心人才、重奖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人才、培养领军拔尖人才。建好人才政策“特区”。围绕研发平台、技术中心、重大项目,研究出台各种优先和特殊政策,创新薪酬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中长期激励制度。

  浙江省国资委

  确定2015年国有资本运营工作任务。2015年浙江国有资本运营将积极主动履行好国有资本运营职责,积极参与省属企业改革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实现夯实平台基础、盘活国有资产、强化股权管理、稳步开展投融资等四个重点工作目标,包括:人才引进、配合省国资委制订出台有关支持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国有股权处置、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及资产管理处置、利用合并报表进行市场化融资等具体工作。浙江省国资委下属机构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起到“国有资本对接资本市场的操盘手作用”。

  山东省国资委

  出台《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改进投资管理促进省管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4个配套制度。山东省国资委不再审核公布省管企业主业,不再核准省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不再核准或备案省管企业投资项目。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均由董事会决定,突出董事会投资决策核心作用。山东省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投资监管职责,围绕国有资本布局调整方向,引导国有资本投向,健全投资监管制度,制定投资计划管理、项目管理等工作指引,指导省管企业规范投资管理。

  修订经营业绩考核意见促进企业完成2015年发展目标。重点是4个方面:一是以财务预算作为考核目标。利润总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经济增加值率三项基本指标的目标值均按财务预算数值确定。二是考虑市场因素。首次针对市场因素对省管企业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实际,探索实施对行业利润波动12%以上的企业,按照波动幅度修正考核结果,以客观反映企业的努力程度。三是完善标杆企业和计分标准。在2014年考核意见基础上,选择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企业作为对标考核的标杆,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指标的计分标准。四是强化激励。如省管企业整体完成保增长任务,适当增加A、B级企业数量。

  海南省国资委

  出台九条保障措施推进省属企业项目建设。一是落实“六个一”责任模式,即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二是对省属企业策划的优势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做好与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和汇报。三是优先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省属企业重点项目,包括用于项目的规划、前期研究、咨询、评估、论证等工作。四是支持争取各类金融机构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增加信贷授信额度和投放规模。五是列入国家、省和省国资委的重点项目,省国资委将在全系统范围内优先予以配置必备的土地、岸线、码头等资源。六是加大省属企业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力度,针对项目竣工、续建、开工、前期工作等各个不同阶段,采取相应措施着力推进,促进分别达到序时进度。七是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和招商,重点做好重产业政策、重投资强度、重环保节能、重产出效益的项目招商。八是加大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力度,实现项目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九是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专项奖励本年度实际完成投资规模大、比上年实际完成投资的增长速度快的项目建设先进企业,对项目推进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企业和个人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薪酬。

  甘肃省国资委

  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出台《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实施方案》。通过优势互补集群化投资、跨领域跨行业“打捆”投资、“生产基地+工业园区”投资等方式,重点在能源资源、装备制造业、对外工程项目、农产品、中药材等种植加工、对外服务贸易转型升级等五大领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制度,拓宽融资渠道,组成联合体或采用联盟方式组团出海,规范企业“走出去”行为,防范风险;建立多层次合作推进机制,健全统评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强化国际化人才支撑;建立省属国有企业“走出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省级统筹协调指导。

  湖南省国资委

  加强省属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一是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重大投资、重大兼并收购、重大重组改制、重大改革等事项应建立专项风险评估制度,在项目立项、可研等决策前期阶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在提交决策机构审议的重要事项议案中必须附有充分揭示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的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二是完善监控预警机制。构建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度,提高风险管理信息在集团与所属企业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集成与共享。建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强化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机制,确保风险信息传递准确、顺畅、及时、有效。三是完善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深入推进专项风险管理,加强全面风险对标管理,逐步建立风险管理提升长效机制。

  辽宁省国资委

  加快推进省属企业法治建设“五个全覆盖”。明确依法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建立健全法制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加强企业法制工作的领导和考核等5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建立企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法律把关,实现法律审核全覆盖;二是加强企业法务人员队伍建设,省属企业全部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实现组织建设全覆盖;三是切实增强企业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将企业分管法制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列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现法治培训全覆盖;四是举办企业“法治大讲堂”,组建“法治宣讲团”,实现法治宣讲全覆盖;五是加强企业法制工作领导,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实现省属企业和重要子企业法治考核全覆盖。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

  印发《企业选聘中介机构工作管理办法》。从五个方面对企业选聘中介机构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是由自治区国资委通过公开选聘方式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分为评估类、审计和经济鉴证类、法律服务类和管理咨询类等4大类。二是规定中介机构进入备选库的基本要求和资格条件,规范了中介机构备选库的选聘程序。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动态管理。建立年度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对服务质量优良的中介机构优先选聘,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备选库资格。四是规范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的原则和要求。企业选聘中介机构行为由企业具体负责,自治区国资委提供指导和监督。五是明确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强调了自治区国资委工作人员、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

  福建省国资委

  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在办案力量上通过整合强化,组建由50名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人员组成的国资系统办案人才库,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有效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瓶颈。在办案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制定《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查办案件的领导。坚持“下管一级”,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监督。在办案模式上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实行提级查办、联合办案、强力督办和协同办案。

  黑龙江国资委

  印发《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将出资企业分为商业类、公益类,其中商业类企业细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商业类企业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效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商业一类企业以参与市场竞争为主要运营方式,充分遵循市场规律,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商业二类企业在具备参与市场竞争基本属性前提下,兼顾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或实现特定功能,以实现政府在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战略意图的企业。公益类企业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主要目标,以及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

  深圳市国资委

  市场化招聘外派财务总监。今年是深圳国资委第七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总计131人报名角逐,应聘人员均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了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通过笔试、面试竞争,共有10人竞出,进入市国资委财务总监后备人才库,下一步将择优派赴重点市属国企任职,重点监督并向市国资委报告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投资、借款、担保、产权变动等重大经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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