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委共承办、主办、分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政协会议召开期间和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1件,均全部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结。其中,承办建议3件,主办建议提案6件,分办建议提案2件。全部的建议提案均按时实现网上签收;承办、主办、分办的建议提案全部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见面,全部获得“满意”评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5〕11号)有关规定,承办、主办、分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需要以摘要形式对外公开。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委工作透明度,现将我委承办、主办、分办的11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以摘要形式公开。
一、陈家发代表《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12号,我委承办)、吴滨代表《关于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国企分类改革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427号,我委承办)
陈家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12号)、吴滨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国企分类改革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427号)都对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选人用人、激励约束机制、国资监管体制、分类改革等方面。我委作为承办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认真吸纳两位代表的建议,在我委制定的《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制度文件中予以体现。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我委新增了3家规划设计类企业开展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试点,加快了相关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稳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方面,我委牵头制定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广东省薪酬改革小组和深圳市委深改委批复,并已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实施,我委下属各直管企业均已完成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在选人用人方面,我委已出台《关于开展市属中小企业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着力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探索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试点,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制度,进一步加强国企领导人员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近期,国企党建、国企分类、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等“1+12”系列制度文件的正式出台工作,正在按程序抓紧推进中。两位代表对该建议的办理效果均予以“满意”评价。
二、郭瑞霞代表《关于回顾事转企的成功和失败,有效推进国企改革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414号,我委承办)
深圳市六届人大郭瑞霞代表围绕转型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关于回顾事转企的成功和失败,有效推进国企改革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414号)。我委作为承办部门,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办理过程中,要求投控公司通过采取整合重组促进规模效应、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促进转变观念、建立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全面预算管理等措施,多方协调完善改革配套政策促进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同时,我委同郭瑞霞代表保持积极沟通,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成效进行了详细介绍说明。郭瑞霞代表对该建议的办理效果予以“满意”评价。
三、郭晋龙代表《关于消除梅林龙尾路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安全隐患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488号,我委主办)、许宜群委员《关于搬迁福田区梅林废物处理站的建议》(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478号,我委主办)
围绕梅林龙尾路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深圳市六届人大郭晋龙代表提出《关于消除梅林龙尾路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安全隐患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488号),深圳市政协六届许宜群委员提出《关于搬迁福田区梅林废物处理站的建议》(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478号)。我委作为主办部门,会同市投资控股公司、危废公司,积极研究措施:一是督促危废公司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在日常经营中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周边地区的环境安全;二是对于提案中提及的梅林基地搬迁的建议,根据市政府相关决策意见,我委督促危废公司于2016年5月中旬和7月中旬两次向市规土委申请启动相关土地置换工作。2016年8月18日,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复函危废公司,称正按照市区政府和市规土委工作部署稳步推进。目前,危废公司正积极推进梅林基地搬迁的有关工作。郭晋龙代表、许宜群委员对该建议、提案的办理效果予以“满意”评价。
四、陈文彪代表《关于解决横岗自来水公司改制遗留问题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54号,我委主办)
深圳市六届人大陈文彪代表围绕龙岗区横岗自来水公司改制过程中遗留的问题,提出《关于解决横岗自来水公司改制遗留问题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54号)。我委作为主办部门,一方面向陈文彪代表详细介绍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由来,市水务集团整合龙岗供水资源是市委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该集团也一直在积极督促、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另一方面督促市水务集团积极协调配合龙岗区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做好土地资产处置、评估等工作,努力加快龙岗区供水资源整合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陈文彪代表对该建议的办理效果予以“满意”评价。
五、陈洁代表《关于制定路面井盖安装标准,建立巡查究责制度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145号,我委分办)
深圳市六届人大陈洁代表围绕路面井盖管理问题,提出《关于制定路面井盖安装标准,建立巡查究责制度的建议》(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145号)。我委作为分办部门,对陈洁代表所提建议表示高度赞同并就有关情况向陈洁代表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下一步工作,我委将认真立足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市交委、规划国土委等有关部门,推进具体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并督促相关市属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管道和管井的管理。陈洁代表对该建议的办理效果予以“满意”评价。
六、民建深圳市委会《关于加强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建设的建议》(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081号,我委主办)
民建深圳市委会围绕养老保险基金的现状,提出《关于加强划拨国有资产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建设的建议》(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081号)。我委作为主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进行了多次认真的沟通和研究。根据我委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体情况进一步核实,以及对我市人口年龄结构和养老保险基金政策发展趋势等问题所作深入探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为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良好且形成巨额结余,未来缴费率下调、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等国家政策对我市的不利影响不大,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不存在缺口问题。针对提案中关于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建议,经汇总统计,我市国资系统严格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至今已完成国有股转持28宗,转持股份价值按发行价高达52.08亿元,为全国社保基金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回应民建深圳市委会的关切,我委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出了启动开展综合研究、健全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进一步支持市属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我市养老保险基金长远健康运转的建设性意见,得到民建深圳市委会和主要执笔人的高度肯定,对该提案的办理效果给予“满意”评价。
七、厉伟委员《关于建设“深圳湾生态园创新展示交易广场”打造国际创客中心和创业之都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245号,我委主办)
深圳市政协六届厉伟委员围绕深圳湾建设,提出《关于建设“深圳湾生态园创新展示交易广场”打造国际创客中心和创业之都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245号)。我委作为主办部门,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市科创委、南山区政府、市投资控股公司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目前,深圳市政府、各区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正持续完善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支撑服务体系,在政策层面上、财政资金上、空间资源上和引导宣传上均予以支持,对下一步工作,我委将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对深圳湾生态园创新展示交易广场项目予以支持。厉伟委员对该提案的办理效果给予“满意”评价。
八、陈锦华委员《关于改造提升笋岗路体育中心的建议》(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671号,我委主办)
深圳市政协六届陈锦华委员围绕市体育中心存在的问题,提出《关于改造提升笋岗路体育中心的建议》(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671号)。我委作为主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认真征询了市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及市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意见。根据沟通情况,我委及相关部门均认同提案相关设想,下一步,我委将在职权范围内做好市体育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同时要求市投资控股公司、体育中心运营公司探讨项目可行性,督促体育中心运营公司对广告牌、临时建筑物和道路进行整治,后续将继续督促上述企业按权限和职责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相关项目。陈锦华委员对该提案的办理效果给予“满意”评价。
九、李治民委员《关于规划建设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发挥深圳“一带一路”倡议桥头堡作用的建议》(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054号,我委分办)
深圳市政协六届李治民委员围绕打造深圳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主题,提出《关于规划建设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发挥深圳“一带一路”倡议桥头堡作用的建议》(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60054号)。我委作为分办单位,高度重视李治民委员所提的提案,督促机场集团出台了《深圳机场新开国际客运航线专项扶持管理办法》,针对新开国际航线推出了包括起降费、地服费优惠、航线营销补贴、广告媒体宣传等一揽子的优惠政策(根据测算2016年优惠让利3,125万元)。为优化国际航班口岸服务环境,我委督促机场集团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国际旅客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审批。今年以来,深圳机场国际化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开通至东京、迪拜、悉尼、洛杉矶、法兰克福、西雅图、雅加达等城市的国家航线,国际客运航线实现欧美澳全覆盖。下一步的工作,我委将继续督促机场集团联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基地航空公司等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重点围绕欧美澳洲际航线,加强市场开拓,持续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际航线开发,推进与国内外目标航空公司的沟通商洽,加快航线合作计划落实。李治民委员对该提案的办理效果给予“满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