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深圳法宣号 发布时间:2020-09-04 14: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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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备受瞩目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实,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问题,近年来较为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一问题也作出了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强调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为此,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本《条例》。

  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条例》中的第八条。第八条在立法层面首次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作为与中小企业进行市场交易的一方主体,付款时间应当在货物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合同另有约定的也不能超过60日。《条例》公布后,也被不少市民称之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合同应收款环节的“定心丸”。那么,《条例》的施行真的能让中小企业彻底放下顾虑,“轻装上阵”地和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公平交易吗?请跟着普法君一起听听大家怎么说!

  让追回款项变得有法可依

  在我国,中小企业具有量大面广的特征,是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曾提到,由于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及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近年来,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着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

  经营活动策划公司的江先生就向普法君表示,他此前也遇到过机关、事业单位拖欠款项的问题。“遇到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大型企业拖欠款项的情况,我们也很无奈。去尝试追回款项的时候,对方搪塞的理由也会有很多种。”江先生说到。据江先生表述,由于量大的特性,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同等情况下,部分企业甚至会选择牺牲一定的收益,来寻求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江先生说:“中小企业其实是不具备话语权的,属于‘弱势群体’。而《条例》的出台,则是让中小企业追回款项的时候有法可依。也是中国法律法规在逐渐健全的一大体现!”同时,江先生也提议,深圳市可以利用自己经济特区的特殊性,尝试出台一些暂行办法,促进和完善《条例》的快速落地。另外,供应商褚先生也表示,《条例》的出台,不仅加强了中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大型企业之间的信任度,保障了企业经营稳定,更保障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资金的正常流转。

  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那么,《条例》在法律工作者眼中有着怎样的意义呢?

  普法君邀请到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雪珍律师为我们进行解答。

  彭雪珍认为,在实践中,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利用其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定较长的付款期限,导致中小企业无法及时收回有关款项。而此次,《条例》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的付款期限予以明确规定,有着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条例》使中小企业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有了明确预期,可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现金流短缺的难题、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由于最长付款期限非常明确,“可操作”空间较小,防止了企业采取不正当或非法手段以早日获得有关款项,有利于防止腐败的滋生。此外,彭雪珍还为中小企业提了以下几个“注意”:首先,中小企业应注意《条例》的适用范围,即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时,才适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其次,中小企业在与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签订合同时候,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并应当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自身属于中小企业;最后,中小企业还需重点关注合同中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如有不合理或违反《条例》明确规定的条款,应主动提出,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修改、删除。此外,也有律师认为,《条例》的出台,增强了企业对机关、事业单位交易的良好预期,使得中小企业更愿意跟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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