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 陈鹏 沙雪良)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提出,优化审计署职责,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王勇说,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权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提出下列方案: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审计署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