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廉•书记读”第3篇 中共三大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 强化党内监督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3-31 1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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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由深圳市纪委监委指导,市国资委党委统筹,市纪委监委派驻七组、市国资委纪委主办,机场集团纪委、深国际纪委协办的“百年百廉·书记读——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史话100篇”于3月29日正式推出。

  栏目每期邀请一位市属国资国企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和大家一起学习党的廉政史话,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在学史明理中养清廉之风,在学史增信中筑清廉防线,在学史崇德中汲清廉力量,在学史力行中做清廉表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本期“百年百廉·书记读”,由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叶新明同志,为大家领读第3篇“中共三大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  强化党内监督”。 

“百年百廉•书记读”第3篇

  1923年6月,广州春园绿草如茵,鲜花似锦。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王荷波等30多位代表齐聚一堂,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大会一开始,国共两党如何开展合作就成了一个讨论热点。为了在国共合作新形势下提高党的肌体的免疫力,中共三大虽然没有成立专门的党内纪律检查机构,却采取了一些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措施,以防止个人专断和党内非组织活动,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秘书和会计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形成了“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制度,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党内民主,避免个人专断独裁,在党内财务方面也起到了防范贪污腐败的作用。这些措施,为保证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国共合作的顺利开展打了一剂预防针。

  从一大到三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始终没有放松,对违纪党员的处理也丝毫没有手软。其中,对中共一大代表陈公博、周佛海违纪的处理就是典型案例。

  中共三大参会部分代表

  位于广州恤孤院后街31号的中共三大会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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