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启动本次《清单》所涉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健全配套操作指引,确保相关授权放权能落地、可操作。
二是及时开展章程修订。充分发挥章程的基础性作用,明晰企业内部各治理主体的权责,明确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构建实时在线的监管平台等多种方式,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监管需要进行灵活调整,确保源头可追、过程可控、结果可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