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部署,自2015年1月起,深圳市国资委结合国企工作实际,突出“四个结合”,扎实开展国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一、集中统一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确保专项审核工作全覆盖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国资委牵头抓总、各直管企业各负其责、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模式,在全市国企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出台《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深国资委[2015]6号),对市属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范围、审核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在全市国企系统全面推进。
二、全面审核与重点审核相结合,系统掌握国企干部基本情况
干部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是开展专项审查工作的重点,市国资委在集中力量对直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逐人逐卷进行全面审核的同时,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尤其是涉及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关键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档案材料有涂改,重要原始依据不完整等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并及时开展审核认定工作。截至5月底,已全部完成直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审核工作。
三、专项审核与材料查补相结合,不断提升档案案卷质量
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契机,同步开展档案缺失材料追补工作。在审核的基础上,对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进行登记造册,并通过采取函件、电话联系、赴原单位查找等方式进行查补,对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逐一取出补齐后归档,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目前,已追补档案缺失材料172份。
四、审核结果与数据更新相结合,奠定信息化建设工作基础
根据档案审核情况,以档案原始材料为依据,及时更新企业领导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相关内容,尤其是对“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进行反复校对,确保干部信息与档案内容保持一致;同时,对干部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进行了采集,避免出现信息滞后、不完整等问题,为下一步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