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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GKZZ190370324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捷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罗湖区新园路迎宾商业中心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捷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面积(㎡) 
             | 
            
             招租底价 
            (㎡/月) 
             | 
            
             出租期限(年) 
             | 
            
             经营业态限定 
             | 
            
             竞价保证金 
            (人民币) 
             | 
        
        
            | 
             罗湖区新园路迎宾商业中心物业 
             | 
            
             25861.52 ㎡ 
             | 
            
             人民币109.19元 
             | 
            
             9年 
             | 
            
             商场经营。如增加餐饮须经招租人同意方可。 
             | 
            
             300万元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或连续盈利三年及以上的国内上市公司(提供股票代码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2、竞价人2018年纳税金额须在人民币3亿元及以上,提供年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公告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 
             | 
        
        
            | 
             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罗湖区新园路迎宾商业中心 
             | 
        
        
            | 
             出租资产用途 
             | 
            
             商业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允许转租 
             | 
            
             资产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即不得将承租资产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给第三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原决策机构审议后方可转租。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企业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租。 
             | 
        
        
            | 
             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 
            
             否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出租期限 
             | 
            
             9年 
             | 
        
        
            | 
             租金的递增幅度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2.5%。 
             | 
        
        
            | 
             免租期 
             | 
            
             1.5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 
        
        
            | 
             物业管理费 
             | 
            
             人民币27.5元/平方米/月(含在空调费)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 ,每月10前支付。 
             | 
        
        
            | 
             其他费用 
             | 
            
             无。 
             | 
        
        
            | 
               
             | 
            
             备注 
             | 
            
             无 
             | 
        
        
            | 
             招租方式 
             | 
            
             现场电子竞价 
             | 
        
        
            |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 
             资格审查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0日到 2019年10月22日 
             | 
        
        
            |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 
             购买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5)资格条件中的其他证明资料 
             | 
        
        
            | 
             网上购买: 
            1)电话咨询交易机构联系人:李艳军、祝希宁 
            2)在http://pan.baidu.com/s/1bnrjUKB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 
            3)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及购买材料发送至邮箱285041593@qq.com 
            现场购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竞价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 
             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时间 
             | 
            
             2019年10月22 
            日17:00前 
             |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6楼 
             | 
        
        
            | 
             现场竞价须知 
             | 
            
             现场竞价条件 
             |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于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缴纳招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参与现场竞价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现场报价增幅 
             | 
            
             报价增幅在底价基础上上涨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 
             | 
        
        
            | 
             竞价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人民币300万元 
             | 
        
        
            | 
             缴纳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17:00前 
             | 
        
        
            | 
             租赁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首年租金2个月租金 
             | 
        
        
            | 
             缴纳截止时间 
             | 
            
             签订合同前缴纳 
             | 
        
        
            | 
             交易机构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艳军、祝希宁 
             | 
        
        
            | 
             联系方式 
             | 
            
             13823791852或 0755-22968041、15945957301 
             | 
        
        
            |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11002982389701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