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房屋物业配合费为3.7元/平方米/月至6元/平方米/月,以房屋租赁面积核算。具体以乐府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公布价格为准。 2、租赁房屋交付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31日以前,具体交付日期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3、双方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前,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3个月起始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以竣工测绘面积核算租金总价)。《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即自行转为《房屋租赁合同书》项下的租赁保证金。 4、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租赁框架协议。 5、租赁房屋范围内、租赁房屋室外消防车道区域内侧、六层机房以及地下室通往租赁房屋的电梯厅和扶梯厅区域约定由承租方自行管理,承租方管理总面积暂定为51938.84平方米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自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7、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框架协议、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的。 (2)提供虚假的主体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的。 8、双方签订《租赁框架协议》后,需在项目交付前3个月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承租方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则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