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集团于2005年成立了对外投资平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在全国8省16个城市共有25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一把手”及主要管理、业务骨干均由集团外派。集团党委推行“四个全覆盖”,扎实抓好异地党建管理和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抓班子,责任主体全覆盖
为保证集团管理要求在项目公司党组织和经营层面的贯彻实施,集团党委坚持实行经营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于项目公司高管团队的重大人事调整,均事前向集团党委请示,由集团党委组织任前考察和任前廉洁从业谈话等。考核中设置工作访谈和个人述职环节,并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述职重点内容,访谈对象包括当地的主管部门、股东单位的领导、项目中层及一般员工,全面、系统地了解外派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二、抓学习,工作要求全覆盖
创立控股参股企业党群工作年会,搭建集团党委与异地项目、异地项目间的党群工作交流平台,通过交流会和党课等,对集团党群工作要求进行督导、宣贯和部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讨论会等,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项目公司高管团队及党员骨干跨地域开展。汇编负面清单,发放至公司所有党员,作为党员行动准则。及时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政策规定及典型案例、集团党委要求等汇编成册,通过自媒体、短信、留言等方式发至项目公司管理团队,反复强调廉洁自律的要求,加强外派管理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抓规范,工作制度全覆盖
集团党委出台了《水务投资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派出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外派管理人员道德行为守则》等制度,严格规范外派人员薪酬发放办法、车辆使用、住房等标准。同时规定,未经批准,外派人员不得在当地领取任何形式的薪酬等,在制度层面为派出管理人员划定了高压线。在运营层面,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项目公司运营建设结合起来,纳入项目公司领导班子的管理目标,建立“四同步”机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事项须经过项目公司充分酝酿,公司会议讨论,并报请集团党委备案或批准。
四、抓监督,廉洁防控全覆盖
集团党委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在调研考察中,预留足够时间,有意识地与当地干部员工就项目发展、管理人员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交流,掌握项目运营管理和党群建设的第一手资料。定期开展财纪纪律、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等检查,落实阳光采购规定,规范发包、谈判、招投标、评标、开标等流程,严格执行离任审计,促使项目管理人员自我约束、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