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05-22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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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委就《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试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18年5月18日,我委收到5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相关意见建议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建议1:建议专职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关注研究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动态、发展趋势、先进技术、经验以及风险,为股东决策作参考。

  反馈情况:已将“研究报告”的内容修改为:结合任职企业所处行业动态、发展趋势、先进技术、经验及风险等,对企业经营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和综合研判,提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供任职企业和市国资委决策参考。

  建议2:建议对《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

  反馈情况:已提请我委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合法性审查。

  建议3:建议统筹考虑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专职外部董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报告内容、角度有所侧重。

  反馈情况:后续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统筹考虑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专职外部董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报告内容、角度将结合专职外部董事的职责定位有所侧重。

  建议4:建议明确专职外部董事工作报告的收集整理、建立档案的责任处室。

  反馈情况:制度正式出台后,还将召开相应的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专职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的报送流程和具体要求。

  建议5:建议对制度的个别文字表述进行斟酌,力求做到准确规范,没有歧义。

  反馈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公开征集到的意见,组织力量对制度的文字表述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文字内容规范准确,避免歧义,增强可操作性。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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