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证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新规
信息来源:深交所、上证所 发布时间:2016-06-16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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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维护市场效率,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日前,深交所、上证所分别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交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主要从明确相关重大事项的最长停牌时间、细化停复牌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停牌约束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予以规范,并加强了对停复牌业务的监管。按照其规定,募集资金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预计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的,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是否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对于长期停牌的公司,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核实公司前期筹划事项进展,并发表专业意见。

  上交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是对此前颁布的停牌业务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和整合,扩大停牌规范范围,严格控制停牌时限,细化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和延期复牌程序要求,特别强调了停复牌的监督规范,明确了不当停牌和滥用停牌的监管措施。按照其规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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