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发布“操作指引”推进国企混改
信息来源:国资潇湘融媒 发布时间:2020-04-14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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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省国资委根据《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国资产权〔2019〕6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子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更加权威、系统、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

  《操作指引》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适用范围”,明确了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子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参照本指引操作。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维护权益;以混促改,激发活力;分类分层,有序推进;加强党建,强化保障等四个原则进行混改。第三部分是“混改工作流程”,一般包括:提出混改申请、制定混改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有资本投资者、办理变更登记。第四部分是“基本流程操作要点”,针对每个工作流程都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重点关注事项,力求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为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系统的操作指南。第五部分是“改革机制操作要点”,明确提出混改企业建立健全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治理机制和以“管资本”为主的管控模式,充分发挥非公有资本股东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强混改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力求实现运营机制改革。同时,鼓励混改企业同步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等各类市场化改革,综合运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虚拟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力求混改实效。第六部分是“有关支持政策”,提出混改企业科学设计改革路径,最大程度用足用好财税、土地处置等各类改革支持政策,切实降低改革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记者发现,在对标《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国资产权〔2019〕653号)的基础上,省国资委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对个别地方做了创新。

  一是绘制了工作流程图,可以使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混改工作流程。

  二是针对每个工作流程都明确了重点关注事项,为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系统的操作指南,最大程度减少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为混改审批单位明晰了审查关注重点。如,在履行决策审批程序操作环节中,明确区分了集团层面和子公司层面的不同操作程序。关于企业集团的混改,由省国资委指导企业制订混改方案,负责组织审计评估、招商洽谈、合规审核等工作,推动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市场化操作,企业集团的混改方案应按规定履行内部程序,经省国资委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关于子企业的混改,混改方案由产权持有单位指导企业制订,企业完成内部程序后报产权持有单位审核,由企业集团批准,事后报省国资委备案。其中,重要子企业的混改方案经企业集团审核后需报省国资委批准。“双百企业”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是在党建方面专门针对三种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明确了不同的管理模式。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或经理层团队以国有企业派出为主的,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或经理层团队以市场化引进为主的,党组织发挥政治领导作用,管方向、重协调、促发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维护企业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在处理企业各方利益主体的关系时,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促进合作、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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