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廉•书记读” 第29篇 以党内民主强化纪律监督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4-28 09: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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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由深圳市纪委监委指导,市国资委党委统筹,市纪委监委派驻七组、市国资委纪委主办,机场集团纪委、深国际纪委协办的“百年百廉·书记读——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史话100篇”于3月29日正式推出。

  栏目每期邀请一位市属国资国企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和大家一起学习党的廉政史话,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在学史明理中养清廉之风,在学史增信中筑清廉防线,在学史崇德中汲清廉力量,在学史力行中做清廉表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本期“百年百廉·书记读”,由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钟珊群同志,为大家领读第29篇——“以党内民主强化纪律监督”。

百年百廉•书记读”-第29篇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首次阐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强调“反腐寓于改革”并用制度保证廉洁。

  十三大党章增加了扩大党内民主、加强企业党建等内容,与纪律建设相关的新规定有3处,包括完善党内讨论和决定程序并强化组织纪律;扩大党代会职权并提升纪委的党内监督权威;加强党内民主,将第一、二书记之职改为书记、副书记之谓等,体现了纪律建设重视制度和发扬党内民主的思想。

  十三大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适应“实行党政分开”的要求,“不处理法纪和政纪案件,应当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适应“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纪检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

  十三大后的五年间,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共查处党内各类违纪案件87万件,处分党员73万人,开除党籍15万人。为7.7万多名被检举失实的同志澄清了是非。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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