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2026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5-06 10: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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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国资委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5名。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32周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街道新录用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网络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nan03@szgzw.gov.cn,邮件命名为:姓名+现任单位+现任职务职级+手机号码。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

  2.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签名扫描版(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择优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未收到通知即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四)综合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中,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发现不具备选调资格的,可进行递补。

  (七)研究任职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级。

  (八)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5月31日。

  (二)我委建立公开选调人才储备库,后续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从选调人才储备库中择优物色拟选调人员。

  (三)深圳市国资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深圳市国资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国资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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