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总经理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9-29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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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及深圳市国资委深化国资国企选人用人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特发集团经营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总经理,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名称: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岗位职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推动现有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稳定的业绩回报;落实战略项目投资,推进产业协同整合以及存量战略项目开发,为“十四五”的战略发展奠定基础。具体包括:

  1、组织拟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具体负责实施;

  2、组织拟订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3、组织实施公司的重大投资、并购和资源整合;

  4、依据公司定位和战略发展要求,组织开展价值创造型业务或项目;

  5、负责公司内外部重要沟通协调工作的开展;

  6、负责公司其他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7、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可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专业素养高,管理知识和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战略思维和创新意识,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高效的组织和执行能力以及团队建设能力。

  3、职业素养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工作激情,为人正派,有思路,讲方法,强执行,有担当。

  4、工作业绩突出,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与认可度。

  (二)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男54周岁以下,女49周岁以下。

  3、深圳国资系统内的企业人员,需要现任或曾任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2年以上,或在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担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4年以上;

  深圳国资系统外的企业人员,需要现任或曾任大型集团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2年以上,或现任单体公司负责人4年以上。

  4、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并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其中,具有金融、房地产、旅游、信息通信、珠宝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企业董事长或不设专职董事长企业的总经理工作经历者和独立指挥过重大项目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7、《公司法》和有关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业绩及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以上年龄、任职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6月30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任职的;

  5、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分为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决定聘用等主要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管理方式

  (一)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契约化管理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以及退出方式等;

  (二)试用期考核,新聘任职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集团董事会组织实施考核评价;评价为称职的,将正式聘任;不称职的,予以解聘。新聘任职人员的任职时间以董事会作出任职决议时间为准。

  (三)实行薪酬协商制,根据岗位要求、经营目标、企业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参照市场标准协商确定薪酬水平,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兑现。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17:00止。

  (二)方式:网上报名、快递资料或现场报名。

  1、邮箱:sdghr@sdg.com.cn

  2、快递及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0层邓女士收 邮编:518026

  3、报名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0755-82089060(邓女士)

  (三)报名资料

  1、应聘报名表(附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2张或电子版照片)

  2、业绩介绍材料(3000字以内,WORD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提供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的,提供原件供查验);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四)说明事项

  1、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公司将对报名表及其他材料进行复制存档,并根据需要对招聘的全过程或部分环节进行记录并留存;

  3、公司承诺为应聘者私人信息保密;

  4、符合条件者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即表示暂时不符合任职要求。

  六、监督工作

  特发集团监督电话:0755-82089012

  深圳市国资委监督电话:0755-83883908,83883691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附件:1.应聘报名表

  2.企业简介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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