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不断提高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新时期财务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市国资委起草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征求意见稿及有关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在2019年9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inxy@szgzw.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008室(邮编:518048),深圳市国资委预算和财务监管处收,联系电话:83883298,信封上请注明“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国资委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