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转让对外投资形成的公司股权是否需要按照32号令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如:有限合伙企业A企业的GP和部分LP均为国有企业,A企业持有B公司10%股权,现A企业拟转让所持股权是否必须公开挂牌转让?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6-02-04 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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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号令规范的对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不包括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企业股权转让不在32号令规范范围内。实践中,鼓励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企业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

  示例中,有限合伙企业A企业转让B公司10%股权,可以参照32号令的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也可以按照行业惯例方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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