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规章制度
业务问答
市属国企违反《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或违反决策程序对外借款、对外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经济责任、降职或免职等处理;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